【越南研究】许梅:越南侨民战略的调整与实践及其初步成效

编辑:许梅 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9-07-08 15:53:08 共1323人阅读
文章导读 【越南研究】许梅:越南侨民战略的调整与实践及其初步成效

学人简介

作者系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关键词: 海外越南人;越南侨民政策;成效

内容提要

1986 年越南实行“革新开放”政策后,出于吸引更多海外侨资的需要,开始着手对侨民政策进行调整和修正。2004 年 36 号决议出台,越南对侨民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政府改变了过去对来自西方国家越侨的警惕和排斥态度,对海外越南人的身份地位进行了重新界定。并通过修订《投资法》和《国籍法》,颁布一系列出入境和房地产优惠政策等方式,为越侨回国探亲、定居和投资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并初步形成了法律和政策框架系统,吸引了大批拥有一定资本和技术专长的越侨回国发展,开展合作。改善并加强了越南政府与海外越南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联系。越南自身经济和对外关系也得到了迅速的提升与发展。

学术界关于越南侨民政策的相关文献十分有限,就笔者的了解,目前相对比较系统梳理越南侨民政策的,是日本学者古屋博子的《美国的越南人——同祖国的纽带以及越南政府的政策转换》一书。该书主要结合在美国越南侨民的情况,对1986年革新开放前后越南侨民政策转换的背景原因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阐述。越南学者则对海外越南人的情况以及越南政府的海外越南人政策等问题比较关注,也有一些著作,如陈重登檀的《海外越南人》(越南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1997年),但大多还是报刊文章和评论,目前较少被翻译推介到中国。由于资料较少,关注相关议题的中国学者不多,大都是对海外越南人的发展状况的阐述,越南的侨民政策只是在其中间接体现。如梁志明、游明谦的《当代海外越南人的分布与发展状况研究》(《南洋问题研究》2004年第2期);梁茂春的《1975—2004年间移居美国的越南人》(《世界民族》2007年1期);罗四维的《当今越南海外侨民状况》(《印度支那》1987年第2期);另外还有对越南华侨华人政策研究中间接涉及越南侨民政策的阐述,因为海外越南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二次移民的越南华人难民。如赵卫华的《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华人政策的调整与实践》(《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于向东的《目前越南华人的政治状况》(《当代亚太》2003年第6期);陈衍德的《从排斥到接纳:越南华人政策的转变》(《世界民族》2008年第6期);覃翊的《当代越南华人社会研究》(《世界民族》2009年第2期)等。目前专门针对越南侨民政策的全面系统研究较显不足。

越南实行革新开放政策后,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这与海外越南人的贡献是分不开的,也与越南侨民战略的调整密切相关。本文主要通过对国内外涉及海外越南人和越南侨民政策的相关议题和档案文献进行搜集整理,结合近年来越南主流报刊媒体如《共产主义杂志》《人民日报》以及越通社的报道评论,以及海外越南裔学者在欧美学术期刊中发表的一些论文,对其中涉及越南侨民战略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事件和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力求对革新开放以来,越南侨民战略调整与发展的特点及其成效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梳理。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更多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和关注。

一、海外越南人的形成与特点

越南将长期或暂时居住在国外的越南公民或越裔人士,即海外越南移民统称为“海外越南人”。

越南人移居海外的历史比较悠久,由于历史上与中国的特殊渊源,公元初年就有越南人移居中原。古代的越南移民主要移居地是中国、柬埔寨、老挝、泰国等周边邻近国家,还有一些因为贸易和婚姻关系移居到日本的移民。到了近代,尤其是法国殖民时期,法国和法属殖民地开始出现不少越南移民,但大都以劳工为主,以及少量留学生和爱国知识分子。真正大规模的海外移民则发生在越南战争以后,分别是在1975年越战结束和1978年中越关系恶化的背景下,出现了两次难民潮。一次是1975年西贡陷落后美军撤离越南,大批前南越政权军政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曾为美军服务的人员随美军相继撤离。再加上其他民众约有13.5万人从南越逃离到美国。第二次是从1977年开始,越南推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大批工商业者受到影响,许多人因此而逃离越南。与此同时,随着中越关系的日趋紧张,有上百万难民出逃,其中华侨华人占了60—70%。大部分难民主要被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接纳安置,一部分人最后在泰国、柬埔寨、老挝、中国等国定居。据学者的有关统计,自1975—1995年,在西方国家定居的越南难民累计约有130万人。这些越南难民中虽然有相当比例是来自越南的华侨华人,但因其国籍或来源国是越南,西方国家的统计数据都将其归属于越裔人口,越南政府的海外越南人政策也适用于这一群体,如今他们以越侨身份回越南投资经商已十分普遍。

1986年越南实行革新开放政策以来,尤其是90年代冷战结束以后,新移居海外的越南人主要是政府外派的劳务输出人员和留学生,还有外嫁至台湾、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越南新娘。这部分人相对来说流动性比较大,目前规模较小且分散,缺少确切统计数据。

据越南方面的有关数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海外越南人已达到450多万,分布在109个国家和地区,约有80%都居住在西方国家,居住在美国的已超过180万,是继华裔、菲裔、印度裔之后的美国第四大亚裔群体。其中,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因历史和政治原因被迫移居海外的越南难民及其后代,是当今海外越南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大部分人已取得所在国国籍,而且相当部分都保留有越南国籍。这一群体因其特殊的移民背景、较具规模的人口数量,以及与日俱增的影响力等,已成为今天越南政府外侨政策的重点关注和实施对象。

二、越南侨民政策的转变及其内涵特点

虽然越南自古就有海外移民产生,但规模相对较小,影响有限。再加上越南立国较晚,近现代以来又长期受法国殖民统治,且经历了抗法、抗美战争的洗礼,战乱频繁,政权极不稳定,直到1975年才实现国家的独立和统一。越南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不久就发生了两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潮。人们对越南的移民问题和相关政策的关注也是从1975年以后才开始的。

越共新政权建立初期,越南政府对侨民的态度两极分化:对于非难民越侨,即早期移居海外的越侨,尤其是以留学生为主的知识分子持欢迎态度,鼓励他们回国参加国家建设;而对1975年前后大批外逃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难民越侨”极其排斥,认为他们是祖国和民族的背叛者,是海外反政府力量的重要组成。对他们采取孤立的政策,严格限制他们回国。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越共六大推行“革新开放”政策以后,开始对越南的侨民政策进行调整,2004年有了重大的转变。政府开始对海外越南人群体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切,尤其是对70年代被迫以难民身份移居至西方国家的越南移民及其后代格外重视,并推出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回国,支持他们参与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这些政策均体现在越南政府颁布的100多项针对海外移民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中。这些文件涉及签证、出入境管理、婚姻、国籍、投资、办学、汇款、置业、慈善和文化教育等各个层次。近20年来,越南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对相关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归纳起来,越南侨民政策的内涵与重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对海外越南人的身份地位予以明确界定,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相关事务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后,越南政府一直将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称为“越侨”(VietKieu),但那些以难民身份移居海外,尤其是定居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越南人,未被列入“越侨”之列。80年代末越南实行革新政策后,对海外越南移民进行了新的界定和表述,提出:不论是以什么样的立场和方式出国的越南人,不论是长期还是暂时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都统一称为“海外越南人”。2004年3月26日,越南政府发布36/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海外越南人是越南民族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宝贵的资源。不论(海外越南人的)国籍、宗教、出身、社会地位、出国理由是什么,只要愿意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都是民族大团结的一员①。2004年和2007年,越南两任总理潘文凯和阮明哲访美期间,也反复向在美国的越南人强调越南政府的这一政治态度和主张。这意味着1975年后因政治原因逃至西方国家的越南难民,其“越侨”身份得到越南政府的接受和认可,政府鼓励他们回国发展。

1994年7月,越南政府发布第74号决定(NO.74/CP),成立“海外越南人委员会”,取代1959年设立的专门负责越侨事务的“中央越侨委员会”。海外越南人委员会直属外交部,由外交部副部长兼任委员会主任一职,体现了越南政府对海外侨民的重视。第74号决定还进一步明确了“海外越南人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主要包括:(1)对海外越南人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方针;(2)起草并协助政府制定、实施面向海外越南人的相关法律和各项文件,并加以配合落实;(3)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共同维护海外越南人的正当权益;(4)提高海外越南人的团结意识和爱国传统,提供条件帮助他们及其国内亲属参与祖籍国建设;(5)指导、帮助海外越南人加强与祖籍国的联系,同时,协同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在经济、工业、科学、教育、培训、文化等各个方面加强与海外越南人的合作关系,等等。为越南的侨民政策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方针。

2.出台各项出入境优惠措施,为海外越南人回国探亲提供便利条件

1997年9月,越南总理发布第76号决议,对海外越南人的出入境签证费、滞留手续费以及交通费和观光门票费等予以减免。1999年10月发布了第210号决议,规定持有越南护照的海外越南人,回国可以免签证;持1975年之前南越政权颁发护照的留学人员,护照更换后出入境越南也可以不用签证。2007年越南政府颁布的第135号决定又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允许持外国护照的海外越南人,只要提交相关文件证明自己的越南裔身份,也将获得免签证书,5年内可多次出入越南,每次居住三个月。2014年政府又出台了允许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及其外籍配偶和子女,以及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享受免签待遇的政策②。2001年,越南政府废除了以往实行的机票双重价格标准,允许居住在海外的越南人及其随行亲属享有与国内越南人相同的机票价格标准。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目的是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海外越南人回国探亲、观光、居住,以增强海外越南人对祖籍国的归属意识。

3.制定并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吸引海外越南人回国投资经商

越南最早的投资法是1988年颁布的《外国人投资法》,尽管其中没有专门提到海外越南人,但该投资法显然是适用于海外越南裔投资人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了鼓励更多海外越南人回国投资经商,越南政府于1993年5月颁布了第29号决定,对外国投资法进行修订,在进口关税、海关相关手续的办理上提供给海外越南人比外国人更为优惠的政策待遇。1998年又颁布了《国内投资法》,对海外越南裔投资者在身份认定上做出了新的调整。2000年和2005年政府对《国内投资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明确规定海外越南人可以在越南设立公司、买卖股票、投资各个行业;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采取与越南公民合资的方式。总之,海外越南人回国投资经商基本上享有与国内公民同等的待遇,并可在《国内投资法》和《外国人投资法》之间灵活选择适合的方式。

与此同时,越南政府还调整了外侨汇款条件。革新开放政策实施之前,尽管海外越南人就已经开始向国内亲属汇款、寄物,但出于政府政策上的限制,汇款大多通过非官方渠道或黑市交易完成。革新开放初期,越南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海外汇款的条件,但限制依然很多,相关政策始终在限制和适度放宽之间徘徊,这样反而加剧了黑市交易的盛行,导致越南的通胀压力很大。随着越南自身经济发展对资本需求量的日益增大,政府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对与侨汇相关的政策进行了修正和补充,提出“对以支援家人或者建设国家为目的而进行的金钱、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寄送,政府予以奖励”。同时废除了过去各项繁琐的申请手续和汇款提取限制。

越南政府还多次调整了不动产政策,放宽了海外越南人购买不动产的相关规定,以适应海外越南人回国发展的需要。过去海外越南人只能以在越南的亲人和朋友的名义购买房产,没有所有权,一旦产生矛盾和法律纠纷,则会招致很多麻烦和损失。针对这一海外越南人关切的问题,2001年,越南政府出台了《关于海外越南人在越南购买房屋的政府决定》(No.81)放宽了对越南侨民购房的限制,规定三类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在越南购房,即长期在越南进行大额投资者、对越南有贡献者、在越南工作的某个领域的专家。在此基础上,2006年越南政府对这一政策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出台了政府第90号决议《房产法实施指导与详细规定》,增加了“被认定会在越南长期生活的海外越南人,可以享有与国内居民相同的购房权、继承权和转让权”。新的法律规定放宽了对房屋购买者资格的要求,海外越南人通常只要持有为期三个月的有效签证,就可以在越南购买土地、修建房屋。2015年7月生效实施的《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进一步将购买和投资越南房地产的对象扩大至持有越南入境签证的外国人(包括海外越南人),并提供了更加优惠便利的条件,使房地产成为越南吸引外资和海外侨汇的重要领域。

4.对国籍法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鼓励海外越南人恢复和保留越南国籍

长期以来,越南的国籍法都是以单一国籍为原则,但鉴于国籍问题一直是海外越南人十分关注的问题,且大部分人希望政府实行双重国籍政策。因此,越南国会在听取了外交部和法律部等部门的意见后,于1997年对新的国籍法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磋商,最后尽管还是就“单一国籍原则”达成共识,但将1988年《国籍法》中“外国国籍取得者自动丧失越南国籍”的条款,改为“入籍居住国后,必须要本人办理消除越南国籍的手续,否则越南国籍仍会予以保留”①。这实际上是对海外越南人拥有双重国籍的默认。1998年新《国籍法》中还明确了允许恢复越南国籍的条款,且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不仅是以难民身份离开越南的人可以提出申请,就是那些持旧的南越时期国籍证明且未入籍居住国的海外越南人(越南称作“无国籍者”),也享有恢复越南国籍的机会。之后,2008年越南政府再一次对《国籍法》进行修订,允许持有外国护照但未明确表示放弃越南公民身份的海外越南人获取越南国籍,在法律上确立了双重国籍政策,并于2009年正式开始实施。

上述越南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越南侨民战略的宗旨就是要加强海外越南人与越南的经济文化联系,吸引更多的海外越南人到越南投资经商,促进越南的经济建设与国家发展。这在越南宪法中也得到明确的阐述:“国家保护定居海外的越南人的政治权利。国家创造条件以便于定居国外的越南人保持同亲属和家乡的密切关系,为家乡和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三、越南侨民政策实施的初步成效

1.海外越南人与越南政府的关系得以改善,与越南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

过去,海外越南人特别是定居西方的“难民越侨”多少都对越南存有怨恨情绪。研究越侨的学者安德鲁·哈迪就认为,长期以来,海外越南人与越南的关系呈现两极化倾向——亲善和敌对。居住在北美和澳洲的越侨大多对越南政府持反对态度。尤其是美国的越侨,曾成立过上百个反对越南政府的组织开展活动。他们中的强硬分子反对汇款回越南。因此,在北美和澳大利亚的越南侨民与越南的关系较为疏离,他们与越南亲人间的经济联系更多的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这也是越南革新开放初期,这部分海外越南人与越南产生经济关系的主要方式。相比之下,居住在西欧国家的越侨与越南的联系以及回归方式较为直接和正规,回到越南工作的也以专家和学者居多。

进入新世纪以来,越南政府充分意识到海外越南人不可忽视的经济地位与发展潜力。越南领导人多次发送积极信号,鼓励海外越南人回国参加国家的建设,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2004年36号决议的颁布实施可以说是个重要的转折,表明越南上层对海外越南人的身份认定和政策定位等问题上基本形成共识。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政府决定对居住在西方国家的越侨采取一视同仁、既往不咎的政策,把他们作为越南民族的一分子看待。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重视并加强与越侨之间的沟通与对话,不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还为越侨提供了专门的会议平台——海外越侨会议,定期听取越侨的意见,加强与越侨之间的互动与信息交流,并根据越侨的实际需求不断修订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适应越侨回国投资和发展的需要。

虽然有一些海外越侨团体仍持立场,但随着越南革新开放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深化,海外越南人社会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海外越南人回国后,随着双方交流沟通的不断增强,不少政治组织的态度逐渐软化,开始放弃激进的反越南政府的口号和目标,转而提出相对温和的以“促进越南民主化”为目标的政治主张,与越南的关系也有了进一步的推进。曾持强硬立场的前南越总理、副总统阮高祺,在流亡美国近30年后于2004年重返越南,并受到越南政府的欢迎,在海外越南人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也鼓励带动了不少前南越旧政权人员重新与越南建立起联系。

越南政府不断出台对越侨的各项鼓励和优惠政策,无疑是吸引海外越南人回国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越南政府对海外越南人正面形象的塑造,以及官方媒体对政府政策内涵的解读,也为越侨对越南政府的认识和态度的转变起了积极的作用。电视新闻和报刊杂志上除了对有突出贡献越侨表彰的专题报道外,还刊登越侨撰写的文章,以及对政府新政策的阐述。越侨的爱国形象和成功的投资信息通过媒体从越南社会传递到海外越南人社会。意识形态因素不再是越侨回国的障碍。越南国内也普遍接受了政府将海外越南人视作越南民族一部分的观点,并对政府吸引越侨回国的政策持认同态度。这些都为海外越南人回国营造出良好而积极的氛围。

1975年,越共新政权建立以后,海外越南人回国的人数十分有限,定居西方的海外越南人回国人数更是凤毛麟角。越南革新政策实施后,海外越南人回国人数有所增加。1995年美越关系正常化,2000年美越签订贸易协定后,定居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海外越南人回国人数不断上升。据学者的有关统计,1987年有8000多名海外越南人回国,1992年上升至87000多人,到2002年每年约有超过38万海外越南人回国。近5年来,每年约有50万越侨回国访问,这些归国探亲的越侨中有一半来自美国。

2.促进了侨资侨汇的增长,推动了各项贸易投资活动

越南政府针对海外越南人的一系列投资贸易优惠政策的逐步实施,吸引了不少拥有资本和高学历的海外越南人回到越南投资经商和工作。为越南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与动力。他们与越南的经济联系主要通过汇款、投资和贸易活动逐步展开。

越侨对越南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主要体现在侨汇收入的逐年增长。目前,侨汇已成为越南外汇的一个重要来源。据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的统计数据,1991年至2013年,越侨汇款共计804亿美元,年均增长39%。侨汇已成为越南第二大外汇收入来源,高于外国政府提供的政府开发援助资金(ODA)。美国越侨的汇款最多,占了60%,其次是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柬埔寨和法国的侨汇。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4年越南的侨汇收入已超过110亿美元,2015年上升至123亿美元。2016年约为90亿美元,2017年达到138亿美元。目前越南已成为世界10大侨汇收入国之一,侨汇收入相当于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8%左右。

过去侨汇主要是私人汇款,主要用于越侨国内亲属的日常生活开销,如今越来越多的海外越南人开始将侨汇用于对家族和家乡企业的投资或合作投资以及贸易往来。据越南国家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的数据,2017年,仅胡志明市的侨汇收入已达到52亿美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的占72%,用于房地产投资的约占22%,其余用于日常开销。用于经营性投资的比重明显上升。越侨与越南本地人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兴办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投资项目与投资额均呈增长态势。1988年至2004年,海外越南人参与投资的项目有1630个,注册资金63亿美元;2009年则上升至3000多个项目。据学者2004年的统计,越南国内投资法修订后,仅美国越侨在越南注册投资的公司就有430家。显示出2004年以后海外越南人对越南经济的投入明显加快。这对越南解决就业问题、减少融资风险、弥补贸易赤字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越南的进出口贸易也因此得到发展,尤其是美越关系正常化后,在美越侨发挥了巨大作用。越南战争结束后,美军撤出越南,美越关系中断。越南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后,美国的越南侨民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和政治立场等原因,面临着回国的诸多限制,再加上美国对越南实行贸易禁运,也导致他们与越南的经贸联系被迫中断。1995年美越关系正常化,美国对越南的贸易禁运也随之解除,2001年双方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越南对美国的出口迅速增加。2000年越南对美出口额为7.33亿美元,2002年美国成为越南最大的商品出口市场,出口创汇每年达24亿美元,2006年上升至78亿美元。对此,海外越南人委员会主席阮富平指出,美国的越南侨民在其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据越南方面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来自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荷兰、加拿大、日本等国的越侨企业家有3546人,3000多家相关企业,投资范围遍及越南63个省市,总投资额达到84亿美元。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酒店、餐厅、旅游、软件技术、石油、水产养殖、出口加工等领域。目前越南具有相当规模的旅游度假设施大都是由海外越南人投资兴建的。一些越侨企业如Vingroup和Eurowindows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是越侨在越南投资的成功典范。

3.加强了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

据越南学者的研究统计,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国家工作生活的海外越裔知识分子就有40万。如今,20多年过去,海外越南人中的老一辈已逐渐淡出,第二、第三代已成为这一群体的主力,相比他们的祖辈和父辈而言,接受的教育程度普遍更高。据学者对2000年美国人口调查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在美国接受教育的海外越南人(从小学至研究生)约有30万人,他们主要是以难民身份进入美国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人的子女,其中约有44%获得高中学历,37%的人拥有大学学历。目前,在美国硅谷工作的越南人有一万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航天中心约有30名越裔专家从事相关工作。目前,以越侨第二代和第三代为主的新一代越裔知识分子正在形成和发展中,越南外交部的资料显示,在海外越南人中约有20万人活跃在科技领域,他们主要来自北美、西欧和澳大利亚,从事的工作涉及计算机、电信、电子、新材料、机械制造、纳米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学等尖端科学技术领域。

越南政府认识到,为了提升越南的科技发展水平,就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培养,与这些海外知识精英建立密切联系,有利于促进双方在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推动下,越南建立了海外越南人科技俱乐部,希望通过这一平台网络,有更多的海外越裔专家和学者,“把海外越裔科学家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越南的发展中”。目前已有来自多个国家的130位海外越裔科学家加入其中。近年来,每年约有400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越侨知识分子来到越南的大学和研究院参与教学和科学研究领域的项目合作。如归仁市跨学科科学与教育国际中心项目、核电研究项目、人工肾透析机制造项目、胡志明市河口洪涝和淤积预防项目等。这些越裔专家和投资者,在越南进行投资和开办企业的过程中,通过技术转让与知识交流等方式,推动了与本土企业的合作,有利于合作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总体提升。

综上所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越南侨民战略的调整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在政治上消除了海外越南人的疑虑,增强了他们对越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其次,经济上吸引了大批海外越南人回国投资。总体来看,海外越南人在越南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尤其是最近十年来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汇款、投资贸易和文化交流、技术合作等方式,海外越南人与越南社会的经济文化联系日渐加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越南经济的增长和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政府积极鼓励海外越南人在居住国成立越南人社团和企业协会,并通过“祖国阵线”和“海外越南人委员会”以及各使领馆与之建立密切联系。这些海外越侨组织十分活跃,他们通过举办各项活动,建立遍布世界的越南企业网络,为推动所在国与越南的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帮助越南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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