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为何被重罚?那么WADA违规要不要罚?

编辑:凤凰网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20-02-29 11:35:00 共1441人阅读
文章导读 孙杨为何被重罚?那么WADA违规要不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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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8日晚,国际泳联冠军游泳系列赛(广州站)第二比赛日,孙杨夺得了400米自由泳冠军。南都记者 黎湛均 摄

北京时间今天下午,国际仲裁法庭(CAS)宣布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对中国游泳选手孙杨国际泳联一案(点击了解前情)的听证结果。CAS裁定孙杨败诉,对其禁赛八年,即日生效。这几乎是孙杨所能受到的最严厉的处罚了,如果接下来孙杨不能上诉成功,也就意味着这位奥运金牌得主职业生涯恐怕要提前告终。

之所以给孙杨开出如此严厉的重罚,CAS方面也做出了一些解释:

CAS专家组一致认为,孙杨违反了国际泳联有关“篡改兴奋剂检查”的部分规定,特别是专家小组发现,负责兴奋剂检查的工作人员是遵守了反兴奋剂机构所规定的所有适用要求。

更具体来说,孙杨一方并没有令人足够信服的理由去证明他销毁样品——尤其是砸毁监测样品容器的行为是合乎规矩的。小组专家指出,提供血液样品是一回事,对测试人员的身份提出质疑是另一回事,无论怎样,他应该将完整的样品保留在测试机构手中。

也就是说,在CAS专家看来,孙杨抗检的行为,可能比他本身被查出服用禁药更加严重。因此孙杨这次获得的8年禁赛期处罚严厉程度,甚至超过了许多被查出兴奋剂阳性的运动员,例如不久前刚刚退役的莎拉波娃,当年被查出药检呈阳性时,她的禁赛期是两年,后来又改为15个月。(南方都市报记者汪雅云)

孙杨回应禁赛8年:已上诉!坚信自己的清白

CAS裁定结果公布几小时,北京时间今天傍晚,孙杨发布了自己的回应:

 

我刚刚训练完毕,我一直坚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结果,我感到震惊,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兴奋剂检查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只是因为检查人员不具备资质,他们当时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所以同意不带走血样,怎么就成了我的错误?!

考虑到国际体育仲裁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已经委托律师依法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让更多的人知道事实真相。

我坚信自己的清白!坚信事实必定战胜谎言!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帮助!感谢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感谢国内外体育爱好者的支持!我要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奋战到底!

独家评论:被处罚的不应该只有孙杨,还有WADA呢?

文/方正宇(资深体育评论员、律师)

被禁赛8年!备受关注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及国际泳联一案,出现了最极端的一种后果。这个处罚决定对于现年28岁的孙杨来说,等于宣告了其运动生涯的提前结束,而且还是一个充满了争议的句号。

对于本次事件,此前已经有很多新闻媒体进行过报道,包括去年底,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对听证会进行了全球直播。应当说,各方对于整个过程的事实部分不存在多少争议。真正的关键在于定性,简单一点说,孙杨团队当时质疑检测以及摧毁样本瓶的行为,到底有没有错?

在我看来,孙杨团队当时的确犯下了严重的错误,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如果孙杨方面要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检测的程序提出质疑,应当在接受检测之前就提出,以此阻止违规执法的发生。而现实情况是,孙杨方面一开始接受了检测,然后等到中途才提出质疑,此时检测正在进行过程中,包括已经完成了血样的采集。也就是说,问题的性质由阻止未发生的执法,变成了破坏进行中的执法,后者显然要严重得多。

第二,即便当时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检测的程序都存在着瑕疵,孙杨团队担心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到检测的公正性,那么,当时他们是否只有暴力摧毁这一个选择呢?答案是否定的。在WADA以往的执法过程中,也出现过运动员方面担心检测过程违反规定的情况。但当时相关团队的做法是,一方面,并没有直接阻止检测的进行,但另一方面,在检测完成之后,该团队第一时间就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体育组织和WADA提出质疑,认为这次检测由于存在程序瑕疵而应被宣告无效,最后该观点也得到了WADA的认可。相比之下,孙杨团队这次直接摧毁样本瓶的做法显然是过激了。正因为如此,该行为最终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认定为“暴力抗检”。

而在这个定性成立的基础上,孙杨遭遇严厉处罚也就变得顺理成章。站在WADA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立场,拒绝甚至暴力阻止兴奋剂检测工作,是对于整个反兴奋剂制度的公然挑战,要比运动员被查出服用兴奋剂严重得多。所以与此相对应,禁赛时间也是比普通处罚长得多的8年。

那么,在确认孙杨团队犯下了错误之后,本次裁决是否就算是对于整个事件盖棺定论了?恐怕还不够。如果说,每个主体都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那么在孙杨已经付出了惨痛代价之后,同样有错的WADA却凭什么独善其身?

关注本次事件进程的人们会发现,在当时参与检测的三名执法人员里面,的确存在着没能充分证明身份的程序瑕疵,这一点在听证会过程中也得到了确认。对此打个比方,如果一名警察既没有身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证件,是否可以只凭口头一句“我是警察”,就肆意地对路人进行检查和盘问呢?显然这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那么同样的道理,在工作人员未能充分证明身份的情况下就进行检测,也是一种有悖“程序正义”的违规行为。

说白了,WADA作为国际体坛的强势部门,早已成为令无数运动员和体育组织望而生畏的执法者。这些年来,WADA的确为反兴奋剂工作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与此同时,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也让他们逐渐失去了对于规则的敬畏。最后的结果就是,WADA习惯用显微镜去放大每一个被检测对象的问题,却选择性无视自身在执法程序上的种种违规之举。在此前的各种检测过程中,无非是运动员们不敢对WADA提出质疑,于是掩盖了很多瑕疵的存在。一旦矛盾被曝光在全世界面前,人们马上发现,原来WADA在执法规范方面存在着那么多问题。

在去年11月举行的那场听证会期间,笔者曾在国内媒体观看并解说了双方的举证过程。其中有一个细节很值得玩味,那就是面对孙杨团队认为执法行为存在程序瑕疵的观点,WADA专门找来本方工作人员作为证人,这位证人表示自己就是相关程序规则的制定者,然后根据他的理解,其中很多程序要求属于非强制性的规定,以此说明即便存在那些瑕疵也不影响执法的正当性。

当时看到这一幕,笔者脑海中立即跳出了一个令中国消费者非常熟悉的金句——“最终解释权归本方所有”。实在没想到,平时看着浓眉大眼的WADA,遇到难题时也会祭出有些无赖的招数。根据这样的逻辑,WADA所制定的规则都只是用来约束他人,却未必成为他们自己必须遵循的准则。

或许有人觉得,面对国际体坛越来越严重的兴奋剂问题,的确需要霸道总裁一般的WADA才能严厉打击。但这种观点的前提,在于假设WADA必然代表了正义,所以可以把不受节制的权力交给他们。可问题在于,谁又能完全保证这种假设的成立?别忘了那句名言——“绝对权力即绝对腐败”。

令人感到无奈的是,如果一个运动员存在问题,最终可以由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其作出处罚。相比之下,如果存在问题的变成了WADA,谁又有资格对他们开出罚单?对于本次听证会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WADA到底会对程序瑕疵引以为戒,还是继续将更多的“绝对权力”赋予自身?而对国际体坛来说,如果出现了一个愈加膨胀的WADA,究竟利弊如何?恐怕也只能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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