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

编辑: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文章类型:华文教育 发布于2017-06-13 13:14:52 共2166人阅读
文章导读 厦门大学2017陈嘉庚奖学金申请办法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华人)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厦门大学具有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教育文化交流的重镇。近百年来,厦门大学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愿景与使命,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海内外享有“南方之强”的美誉。

一、奖学金简介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学生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学习深造,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陈嘉庚奖学金”。我校是该奖学金项目的招生院校之一。

二、申请条件

1.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效护照的华人,主要包括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和欧洲沿线国家。身体健康。

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本科学位,须持有效外国护照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原则不超过30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40岁;

(4)申请普通进修生(含汉语进修生)和短期进修生的学生,须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申请高级进修生须获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

注: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三、申请时间:

2017年6月1日- 7月10日

四、申请程序

“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并被录取后,才能参与奖学金评选。厦门大学2017年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请详见http://admissions.xmu.edu.cn/ch/clist/12.html
    1.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写《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

2.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陆“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s.xmu.edu.cn/application/)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网报后自动生成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时缴纳,不予退还。

五、奖学金名额和资助内容

1.奖学金资助名额:本科生:40名;硕士生:5-8名;博士生:3-5名;进修生和短期生: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确定。奖学金最终资助名额将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予以调整。

2. 奖学金资助内容:学历学生、非学历进修生的奖学金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后,其余部分作为生活费按月发放。短期进修生一次性发放。具体额度标准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人民币7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

②硕士研究生:人民币6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2-3年)

③本科学生:人民币5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

④非学历进修生(含语言生):人民币3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1年)

⑤短期进修生:人民币0.3万元/人/月(资助标准根据学习时间确定)

六、奖学金评选和年度考核

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导师意见、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提交至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议,确定最终奖学金资助名单及额度。我校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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