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缅甸劳工5月12日起须将所得税直接汇入使馆指定账户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5-05-03 17: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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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驻首尔大使馆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在韩缅甸劳工自5月12日起,必须通过银行柜台将所得税汇至使馆指定账户,不再接受现金缴纳。
缅华网 小玉报导
缅甸驻首尔大使馆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在韩缅甸劳工自5月12日起,必须通过银行柜台将所得税汇至使馆指定账户,不再接受现金缴纳。
根据缅甸联邦《2023年税法修正案》规定,海外务工人员以外币获取的工资收入需按比例缴纳所得税,该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持工作护照(PJ)、商务护照(PB)、海员护照(PS)的缅甸公民在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已同步缴纳相应期限的所得税。
缅甸驻首尔使馆自2024年5月12日起,停止接收现金,仅接受银行柜台转账。允许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严禁使用手机银行(Mobile Banking)。
缴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KEB HANA BANK(韩亚银行)
账号:174-910001-24801
账户名称:Myanmar Embassy(缅甸大使馆)
大使馆发布的税款缴纳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2023年12月11日前入境韩国人员
- 需缴纳18个月税款,金额为576,000韩元
(注: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2. 2024年7月1日前入境韩国人员
- 需缴纳12个月税款,金额为384,000韩元
(需提交材料:签证页等相关证明文件)
3. 2025年1月1日前入境韩国人员
- 需缴纳6个月税款,金额为192,000韩元
(需提交材料:签证页相关证明文件)
纳税人需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至使馆换取"税务凭据"。
来源:NP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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