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按引擎排量设定燃油周配额

编辑:缅华网 星辰报道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6-03-27 18:48:07 共179人阅读
文章导读 缅甸能源部发布公告,自今日(3月27日)起,在内比都、仰光、曼德勒和东枝四市率先实行按车辆引擎排量配给燃油的“满格”系统……

缅华网 星辰报道

缅甸能源部发布公告,自今日(3月27日)起,在内比都、仰光、曼德勒和东枝四市率先实行按车辆引擎排量配给燃油的“满格”系统。其他城市也将陆续实施。

根据新规,私家车按排量每周最多可购买两次燃油:2000cc以下为35升,2001至3000cc为40升,3000cc以上为45升。出租车每周可购买三次:2000cc以下为90升,2001至3000cc为100升,3000cc以上为110升。轻型卡车、卡车及皮卡每周可购买两次:2000cc以下为90升,2000cc以上为110升。摩托车每周可购买8升,三轮车25升,拖车30升,每周可购买2至3次。

在扫码购油时,加油站员工将扫描车辆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上的防伪全息标识。燃油车扫码后将显示车牌号、周配额、已购量及剩余配额,车主输入油品和数量即可购买,销售数据将自动上传至服务器。周配额须在一周内用完,若第二次购买时额度已用完则无法再购。长途车辆可凭首次购油发票,在目的地加油站扫码购买。

对于长途大巴、救护车、市政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公共服务车辆,不设购买限额,由加油站按实际需求审核销售。货运卡车需在城郊加油站通过QR码系统加油。农用机械、家用小型工业设备及发电机等,需按能源部规定的表格填写后,在附近加油站登记购买。

各加油站仅能按扫码或表格登记的售出量获得补充供应。能源部表示,将公布每辆车的周购买次数和额度,并严格按标准销售。


来源:十一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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