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归侨在澳门历史上的突出作用——设立“澳门归侨史迹馆”的建议(林清风 张平)
社团天地
林清风 张平(张惠周)
《澳门基本法》第133、134条款中,在澳门社会团体和组织条例上,从海外移居或再经大陆移居澳门,在成为澳门居民的同时,认定他们是“归侨”身分界别,受基本法的法规保护,这也表明了《澳门基本法》认定了澳门归侨在澳门历史上的突出作用。
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非正式统计数字显示,在澳门居住着五大洲六十个国家的归侨约50,000余人,再加上侨眷在内,估计约七万至八万人,约占澳门总人口的15%左右(按2009年澳门总人囗为542,200人)。这是澳门人口构成的一个特征,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与其他族群的居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着澳门特别行政区,并为构建和谐的澳门社会作出不懈的努力。
自古以来,澳门与华侨关系密切,尤其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广大归侨侨眷高举爱国、爱澳的伟大旗帜,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澳门各项社会事务,为澳门的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与澳门广大同胞一道共同努力奋斗,继续作出自已的贡献。
鉴于历史和现实的需要,为了弘扬爱国、爱澳、爱侨的传统精神,激励后人,我们真诚建议:设立“澳门归侨史迹馆”。对于凝聚侨心、发挥侨智、吸引侨资,充分发挥归侨的独特优势和“桥梁”作用,我们认为这是一项具有长远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举措,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及后世”之举。它不仅可以成为一个文化旅游景点 ;更重要的是它将成为广泛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设立“澳门归侨史迹馆”是广大归侨侨眷的夙愿!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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