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缅甸投资法》共合并为23章
根据《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相关政府部门须在国家总统签字通过之日起的90天内制定新《缅甸投资法》的实施条例以及实施细则。
据了解,新《缅甸投资法》是将原来的《外国投资法》和《公民投资法》合并,共有 23章,具体分为:
(一)名称与释义;
(二)目的;
(三)法律作用范围;
(四)成立缅甸投资委员会;
(五)辞职、停职和补充空缺;
(六)委员会的职责和职权;
(七) 举行会议;
(八)提交议题;
(九)提出申请;
(十)规定投资项目种类;
(十一)给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土地使用权;
(十三)聘请职员和工人;
(十四)政府没收投资;
(十五)转移资金;
(十六)投资者的职责;
(十七)投保;
(十八)免税和减税;
(十九)解决争议;
(二十)行政追究;
(二十一)需要关注的事宜;
(二十二)关于安全放宽规定;
(二十三)总则。
根据新《缅甸投资法》,国内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将平等享受相关待遇,此法将会给国内外投资者带来好利。计划与财政部副部长吴貌貌温称,新《缅甸投资法》的主要目的是着重开发不影响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投资项目。
缅甸政府制定《缅甸投资法》旨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发不影响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负责任的投资项目;对广大民众提供就业机会;推动人力资源发展;促进生产、服务、经贸等领域发展;使私营与国际平等竞争;创造符合国际标准的经济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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