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籍人士通婚的缅甸国民申请入境签证程序(维林译)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政策法律
发布于2013-08-31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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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与外籍人士通婚的缅甸国民申请入境签证程序(维林译)
与外籍人士通婚的缅甸国民申请入境签证程序
维林译自(新金国日报29-8-2013)
出生于缅甸,持有外国国籍的缅甸外籍人士(或)与缅甸国民合法通婚的配偶,在国外缅甸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探亲)者,批准28天居留证。
他们进入缅甸后,由于种种原因,有意在缅甸展期居留者,必须到居住地所在的市移民局申请批准。如果证件充足,第一次展期批准3个月,收费36美金。从第二次展期开始,每次批准6个月,每次收费90美金。批准多次连续展期居留。
除了入境签证(探亲)和入境签证(旅游)外,其他签证入境者,单程专项再入境签证和多次专项再入境签证,移民与人力资源部在与有关部门协调后,给予批准。入境签证(探亲)和入境签证(旅游)者,不发给多次再入境签证,离开缅甸后,要再次入境者,必须到有关的缅甸大使馆重新申请入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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