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国又发生了一件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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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近60个国家与约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代表齐聚香港,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世界迎来了一个此前从未有过的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这是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来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南华早报》称其为全球法律界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22年,中方与立场相近国家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筹建进程。
2023年2月,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香港特区成立,组织《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
2024年10月,中方与18个国家圆满完成《公约》谈判,确立了国际调解院组织架构、受案范围、调解程序、缔约国权利义务等基本规则,并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中国香港。
2025年5月在香港举办《公约》签署仪式,根据《公约》有关规定,3个以上签署国根据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公约》后,国际调解院即正式成立。
预计2026年初开始运作。
调解谁与谁的问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出,国际调解院是极高层次的国际组织,地位等同于设在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作为专司调解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都调解哪些争端?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介绍,国际调解院的受案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一国与另一国国民之间的争议;私人主体间的国际商事争议。
创新机制推动全球法治领域发展
路透社称,国际调解院诞生在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不断加剧的背景下。随着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等问题日益加重,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突出越来越多不公正、不合理、不适应的地方。例如,西方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常常强加于争端各方;因为大国干预,一些争端解决机制就陷入瘫痪。巴基斯坦乌尔都语新闻频道SUCH TV表示,国际调解院的出现是重塑全球争端解决架构的大胆尝试。
“国际调解院的诞生,回应了世界对于更灵活、高效、建设性争端解决方式的迫切需求”,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龚婷撰文称,国际调解院的设立,将促进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调解的方式,更突出协商一致、更强调共赢,对抗性色彩更少、更灵活、更经济、更便捷、更易执行。埃塞俄比亚外交部中东和亚太国家事务司司长内古斯·凯贝德称国际调解院“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新的平台”,“让我们共同努力,使调解不仅是一种选择,更成为全球外交的基石。”
香港《大公报》称,调解的优势在于调解程序以自愿为基础启动,且允许当事方保留对争端处理进程的控制权,不会像司法和仲裁那样可能出现出乎国家意料之外,甚至激化矛盾的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认为,相较之下现有的国际机制,国际调解更具备针对性:一是,国际调解院为预防性调解,提前“灭火”而非“事后判”;二是“性价比”高,调解周期往往不超过6个月,不需要请天价律师团;三是 “不站队”,调解员来自中立第三方。
打破英美法系垄断
让发展中国家更有话语权
国际调解院的首批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为主,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
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主席、泰国前副总理素拉杰称,中国倡议建立国际调解院正当其时,得到各方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多边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
“作为第一个由亚非拉国家主导建立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打破西方垄断”, 对于中小国家这是“第三条道路”——不必在大国之间选边站,而是通过灵活机制解决争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吕祥指出,在当前国际社会中,亚非拉国家总体上处于弱势,当涉及国际争议时,其利益通常难以受到保护,而且一旦卷入“绞肉机”般的司法或仲裁程序,其各种直接费用和人力物力成本都是难以承受的。而国际调解院的宗旨是努力促成共识,争取以最低的代价消弭分歧,其效率必将高于对抗性的国际司法或仲裁程序。广大亚非拉国家的热情,充分说明了成立国际调解院的价值。
武汉大学蒋小翼教授表示,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建立在英美普通法诉讼制度的基础上。而国际调解院是争端解决领域的“新生儿”,它成立不仅是对传统国际治理机制的深刻反思,更是对全球治理结构的创新,势必推动全球治理的多元化,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拥有更多话语权,推动法治领域全球治理向更公正、更合理方向发展。
新机制与现有国际机制的关系
“这是一个好的补充,而不是要替代什么”,现为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席主席的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前司长郑若骅直言。2024年,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新民在出席国际调解院首场推介会时就说过:“国际调解院无意取代,也不会取代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龚婷表示,作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领域新的公共产品,国际调解院汇集各大法系优势,将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协同,为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表示,这是一个新的平台,也是对现有国际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并不是对现有机制的破坏或挑战,而是发挥各自所长,是互补而非竞争关系。
正如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毛宁在记者会上说的,国际调解院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协同增效,共同为高效和平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更好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联合国宪章》将“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规定为一项原则。调解,作为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之一,充分体现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中国与相关国家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正是对《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的积极回应。
东方智慧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
通过调解来解决争端的这一方式,有别于西方的对抗式的解决模式,体现着源远流长的东方“和合”智慧。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零和博弈的思维早已不被时代认可。从沙特与伊朗在北京握手,到巴勒斯坦14个派别达成《北京宣言》,再到缅甸各方在昆明签署停火协议……近年来,这些复杂而长久的争端被解决,背后都有着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调解,也都证明了调解这一处理方式,不仅可行,而且有效。
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强调“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美美与共”,而现代国际法也提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两者不谋而合。国际调解院作为崭新全球法治公共产品的出现,更强调彼此关系的修复、彼此的尊重,以和平方式处理分歧、以对话协商解决争端、以互利互惠摒弃零和博弈。从长远来看,国际调解院的使命不仅是解决当前的国际争端,更是在为构建一个和平、安全、繁荣的世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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