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报封面特稿:新一届特区政府施政前瞻

编辑:镜报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7-07-01 15:07:09 共1709人阅读
文章导读 镜报封面特稿:新一届特区政府施政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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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柳苏

7月1日新一届特区政府成立,其施政路向备受关注。在经济民生房屋土地教育等政策方面,在新任特首林郑月娥的竞选政纲中大致可以看出端倪,而在执行基本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还有待新任特首的施政实践努力加以落实。

今年3月26日举行的第五届香港特首选举,比过去四届特首选举竞争都激烈,这是一场争夺香港管治权的选举。在这次选举中,中央信任的林郑月娥高票当选意义重大:一是粉碎了反对派和外国势力透过代理人争夺香港管治权的图谋;二是有利新一任特首执行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并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1、 打造香港成为「一带一路」服务中枢

林郑在选举中提出的完整政纲,在民生、经济发展、管治和青年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政策建议,充分体现管治新思维,在对香港面对深层次矛盾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准确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办法。政纲展示出林郑富有担当、务实进取、善于创新的鲜明管治风格。

林郑的政纲强调,香港须把握国家战略机遇,进一步争取与内地签署「一带一路」全面合作协议,打造香港成为有关「一带一路」项目的金融服务中枢。她鼓励长线资金参与有关「一带一路」基础建设的投融资,以及企业在进行跨境业务时,多利用香港的保险及风险管理平台,同时把深圳前海和内地多个自由贸易区纳入香港发展策略的视野,并增强香港和内地在区域上的合作。

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是上届政府的施政重点之一。梁振英任内第4份施政报告,罕有以独立专章方式,大篇幅阐述香港要把握国家发展「一带一路」政策的机遇。全文261段的施政报告,阐述有关内容占29段、连标题提及「一带一路」42次。内容除了涵盖经济贸易,还包括文化、教育,务求香港与沿线国家「民心相通」。梁振英并宣布,将成立由他主持的「一带一路督导委员会」及设立「一带一路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有关工作。

在「一国两制」下,香港发展的最大优势就是有内地作为后盾;而作为一个成熟经济体,香港面对的最大困境,就是要突破瓶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带一路」不单是国家的大战略,而且是香港的大机遇。「一带一路」为香港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香港应充分运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发挥香港所长、配合国家所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找到明确定位,扮演好从金融「超级联系人」到国际融资中心的角色,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也为香港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新一届政府打造香港成为有关「一带一路」项目的金融服务中枢,正是扮演好香港从金融「超级联系人」到国际融资中心的角色转变。

2、重建置业阶梯 落实大屿山规划

香港楼价高企,连续7年蝉联全球最难负担城市。香港楼价入息比率为18.1倍,即一般家庭要不吃不喝18年才可置业。随?楼价不断上升,会引致其他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经济不平等恶化、跨代社会流动性停滞及贫穷恶化等问题。

林郑获中央正式任命后,分别接受电视台及电台访问时均表示,正式上任后,会立即检视土地供应情况,考虑以公私营合作模式,短期内希望觅得一、两幅私人土地试行「港人首置上车盘」计划,长期则要开拓土地来源。

因应现时的楼价与家庭收入严重脱节,而私楼租金亦蚕食年轻家庭的大部份收入,林郑在政纲中建议重建置业阶梯,在现时的置业阶梯中多加一层,定位在私楼和居屋之间,称「港人首置上车盘」,为不同收入的家庭提供置业机会。

假设「上车盘」每年提供5,000个单位,政府十年建屋目标将达51万,可以让青年人日后有机会在置业阶梯向上流动。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解决土地发展所面临的种种困难,新一届政府不仅必须要有坚强意志,更要有洪荒之力去执行「港人首置上车盘」政策,让港人能够重圆置业梦。

发展大屿山的构思提出接近13年,上届政府在任期结束前公布《可持续大屿蓝图》,提出大屿山「北发展、南保育」的未来路向,包括开发三个智能型低碳小区,即东涌新市镇扩展、小蚝湾发展和东大屿都会,整个大屿山长远有潜力为70万至100万人口提供居所。既然已有蓝图,新一届政府便要从速推展计划,不能再蹉跎岁月,更不能重蹈新界东北开发计划的覆辙。 

反对派以环保、保育以至诸多理由拒绝香港发展,但偏偏罔顾市民的居住权和生存权,已令本港社会进入无法冷静讨论分析的状况。例如,香港差不多每10年就要大举开发新市镇,包括上世纪60年代的荃湾、沙田,70年代的屯门、粉岭、上水,以及80年代的将军澳和天水围。上一个新市镇东涌开始兴建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发展新界东北符合香港整体利益,但反对派造谣说,新界东北开发是为安置双非,将新界东北变成「双非城」或「深圳富豪后花园」,令新界东北开发计划大幅缩水且举步维艰。

香港土地供应严重不足,市民居住环境恶化,生活质素下降。香港的困局,要通过发展和开拓土地才能解决。新一届政府应积极落实大屿山规划,缓解市民的居住困局。

3、推动创新科技发展

创新及科技方面,林郑的政纲提出,将尽快推进位于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项目,以及尽快完成香港科技园的扩建工作,增加硬件供应。

本港科技及创新产业积弱已久,林郑的政纲开宗明义表明,政府需要在创新及科技发展上展示更大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促成者」及「推广者」角色,协助业界打破发展局限,追上日新月异的国际创科潮流,同时为创科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提供空间。

林郑任政务司司长时去与深圳紧密联络,为促成「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下了很多工夫,同时掌握该项目很多细节。她的政纲表明会尽快推进该项目落成,同时尽快完成香港科技园扩建工作,增加硬件供应。林郑指,将以税务及土地优惠吸引国际知名、公认为行内翘楚的机构落户香港,因为这些企业可为香港培训创科人才,让本地初创者学习业内「最佳做法」,以成功创业。

林郑月娥政纲也有关心创新及科技应用如何改善市民生活,指将大力推动政府通过现代科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应用科技提高长者服务效率,并致力研究落实将于今年年中完成的香港智慧城市发展蓝图,并探索以九龙东为起点,打造香港成为更先进、更宜居的智慧城巿。

培训人才方面,林郑的政纲指新一届政府可研究提高「科学、科技、工程及数学」(STEM)学科普及程度,长远为创科行业培育人才,并建议更新香港科学馆设施,参考海外优秀例子,从小培养孩子对创科的兴趣,也为旅游业带来新景点。

4、增50亿教育开支 将中史独立成科

林郑视教育为施政重点之一,在政纲承诺实时增加每年50亿元教育经常开支,并指出教育是社会向前发展最重要元素,期望培育年轻人有担当、有国家观念、有香港情怀及有质素。她又说,会全面检视香港教育制度政策,创造稳定、关怀、有满足感的教与学环境,亦会重新审视教育资源,「教育是用心事业,但无钱不行」。

特区政府教育经常开支占整体比例,由回归初期约25%下跌至现在约21%;另外,长期以来教育开支占GDP比例,特区政府亦低于其他高收入经济体。真实情?是:本港教育资源投入短缺,未能符合实际需要。林郑月娥提出增加50亿元教育经常开支,是对症下药,设若资源投放正确恰当,有望扭转局面。

50亿新资源能否造福莘莘学子,备受关注。林郑表示,增加每年50亿元经常性教育开支,为教育界及教与学提供稳定环境,稳定教师教籍和减轻学生压力,如订定幼师薪级表、改善中小学教师编制、短期转常额教席、改善学校硬件软件建设,以及资助学生升读自资院校课程等。照此。这笔「教育新资源」,的确是用在刀刃上。

林郑在政纲提出,中史独立成科及成为初中必修科。回归后从2000年起取消了回归前中国历史作为必修科的地位,到2009年课程改革大幅削减选修科目后,中史科竟然无人问津,导致新一代因不知历史而对国家产生误解甚至抗拒。更严重的是,这使「港独」思潮在青年人中有了市场,一些排斥国家民族的行动和谬论,竟然在青年学生中谬种流传。

朝文学家龚自珍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才,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新一届政府全面于中学恢复「中国历史」独立成科,作为必修的国史科,是十分正确的施政路向。

5、新一届政府不会对「港独」视若无睹

基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因此,更值得关注的是,新任特首在执行基本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如何在施政实践中努力加以落实。

人大委员长张德江5月27日在纪念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实施基本法的重要经验,其中重大问题的论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性,宣示了中央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立场与决心,凸显了中央在基本法有关问题上的话语权,产生了正本清源、匡正袪邪、释疑解惑、凝聚共识的社会效果。

其中,张德江强调:「宣扬什么『本土自决』、『香港独立』,其要害是不承认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事实,否认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其实质是企图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把香港从国家中分裂出去。对此,我们绝对不能视若无睹。」这不仅是中央坚定不移的立场,而且是新一任特首执行基本法必须正确处理的重大问题。

6月10日,有线电视播出由曾钰成主持的一个访谈节目,当林郑被问及2014年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到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强调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是否因为本港出现「港独」思潮时,林郑指两者或有关连,但对所谓「港独」成「思潮」却有所保留,林郑说,「我都时常同中央官员或者内地朋友讲,这个所谓『港独』是否去到一个思潮?我都有保留」,且说牵涉的「可能是好小撮人」,「港独」至今「未去到一个势头」。

对此,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在6月15日的《明报》发表的文章认为:「不要小看这寥寥几句话,因为这与梁振英一向的说法,口径明显不一,且近日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出席《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才刚刚强调过,不能对『本土自决』、『港独』视若无睹,因此,我相信林郑说出这几句话,是需要相当决心和勇气的。」文章称「林郑拒绝渲染『港独』」。

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张志刚在6月14日的《明报》发表题为《道理不能不讲 「港独」不能不批》的文章,对「港独」是否去到一个思潮的问题认为:「一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大力反对『港独』不以为然的人士,他们认为『港独』一定不会成功,所以不值得为此劳师动众、大张挞伐。这些人士,其实是连最简单的逻辑也搞不清楚。」

蔡子强的文章,似有挑拨离间之嫌;张志刚的文章,则有批评过严之嫌。上任特首梁振英的看法则准确和公正,梁振英当时被问到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不认为「港独」已成为「思潮」,他表示香港有人提出不同程度的独立自决,政府要警愓要防微杜渐,不能掉以轻心,并且有需要表明国家对香港的所有权力。

实际上,林郑在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一贯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在反「国教」风波中,林郑主动真诚与学生对话,指出国民教育绝非「洗脑」,呼吁学联应带领「占领」者撤离;她支持和关爱旺角暴乱中受伤的警员;她直斥反对派议员拉布与流会令香港施政失效;当「港独」势力在香港抬头、愈演愈烈,她针锋相对地抵制,从不缩头缩尾、含糊其辞。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期间,选管会要求立法会参选人报名时需提交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林郑月娥旗帜鲜明地表示,社会近期有人推动「港独」甚至参选,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宪制规定。林郑指出:「这是一件大是大非、原则性事情,不能含糊,当局不能视而不见。」

可以相信,林郑领导的新一届特区政府绝对不会对「港独」视若无睹,而是会继续依法遏制「港独」,不容「港独」危害国家安全,不容「港独」乱港祸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香港繁荣稳定。 

6、新一届政府要在任期结束前完成23条立法

林郑的政纲表示,为基本法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但过去经验显示,议题极容易引起社会争议及动荡,因此政府要权衡轻重,谨慎行事,尝试创造有利立法的社会环境。

张德江在纪念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切实履行基本法关于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坚决遏制任何危害国家统一的行为和活动,真正担负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维护特别行政区的长治久安。」

对于张德江要求特区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候任特首林郑办公室当日响应说,过去经验显示此议题极易引起社会争议及动荡,因此要权衡轻重、谨慎行事,创造有利的立法环境,但承认在世界形势复杂多变下,为国家安全进行本地立法显得更为重要。

为基本法23条立法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几乎已成为社会共识。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不认为张德江言论是就加快23条立法向港府施压,但强调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港府的宪制职责,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倘若香港继续有冲击「一国」的行动,只会影响中央对港的信心,中央变相要考虑以一些方法来防止违反「一国两制」的行为;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卢文端表示,香港部份人鼓吹「自决」甚至「港独」等,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权力的做法,已经成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最大障碍,因此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香江智?主席吴历山认为:「香港面临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的新情况,香港已没有任何理由再推搪和拖延23条的立法。张德江这番话,可以视为中央对特首发布指令的前奏,一旦特区继续『视若无睹』,则人大常委会可以发出指令,责成香港限期内完成23条立法,或把内地宪法的相关条例直接引进香港执行。」

如果基本法23条长期不能立法,就等于说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在香港就不是犯罪行为,对保障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是极其不利的。如香港的内外反对势力不断勾结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瘫痪特区政府,香港特区将难以处理。如新一届政府不能完成23条立法,只能留待再下一任政府来做。基于同样或不完全一样的理由,往后若干届的政府也可以不做,那么基本法23条立法就成为一纸空言,不仅极大削弱基本法的权威,而且国家安全在香港将会长期中门大开。

林郑表示要权衡轻重、谨慎行事,创造有利的23条立法环境,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同时,23条立法的门坎并不高,不像政改那样须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只需要立法会简单过半数通过即可。因此,23条立法不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23条立法不能拖延下去已形成社会共识的情况下,新一届特区政府要在任期结束之前完成23条立法。

7、改变「弱势特首」局面 坚持行政主导

张德江强调:「要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导』或『司法主导』,而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

行政长官在基本法中的优越地位,一般熟悉基本法的人都不会否认。然而,熟悉香港政治的人都知道回归近20年来的「弱势特首」现象,行政主导面临实际不能运作的体制性尴尬。回归20年,行政主导失色,转为立法主导,甚至法院处理大量司法复核案,逐步变成「法院裁决、政府尊重」的所谓「司法主导」局面。

香港政制由基本法中的行政主导演变为实践中的「弱势特首」,有复杂的原因,既往的检讨往往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比如特首不属于政党原则导致行政长官无法依赖执政党及管治联盟;比如公务员问责制不健全,行政长官无法支配和影响;比如缺乏忠诚反对派;比如行政长官非普选产生,缺乏认受性,等等。这些原因固然存在,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过往三任特首都未能充分履行基本法中规定的特首的职权。

《基本法》第48条明确列明,行政长官可以行使下述职权: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4.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

5.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

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8.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9.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

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或其属下的委员会作证和提供证据;

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从(1)至(8)项,都是政治大权,(5)至(7)项,更是广泛的人事任命权,是政治管治大权的体现。只要新一任特首能够充分履行基本法中规定的特首的职权,改变「弱势特首」的局面,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就可以逐步实现。

林郑过去36年来在不同部门尽忠职守、服务市民,历任副库务司、社会福利署署长、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发展局局长、政务司司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管治经验,更因擅长处理棘手问题,赢得「好打得」的称号。在处理社福界落实「一笔过拨款」、清拆中环皇后码头、加快市区重建、推动政改咨询、贯彻落实人大释法等重大事件中,林郑充分展示积极有为、敢作敢当的能力。

林郑作为新一任特首,其「好打得」的称号要名副其实,就必须改变「弱势特首」的局面,真正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区三权之上起?联结枢纽作用。张德江重申,要「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正提醒新一任特首要准确理解、实施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确保「一国两制」的落实按照正确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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