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发展绿色经济的挑战

编辑:FT中文网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8-03-19 08:10:01 共2028人阅读
文章导读 “一带一路”发展绿色经济的挑战

傅京燕、梁海明:加强生态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是世界发展新潮流,也是“一带一路”建设未来重点方向,但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绿色经济挑战很大。

加强生态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是世界发展新潮流,相信也是“一带一路”建设未来的重点方向。因为“一带一路”建设如果能够通过绿色化、低碳化的新理念,协助沿线国家制定共同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不但可体现“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各国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精神,也能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中国要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绿色经济,我们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田野调研当中,发现挑战很大。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位于生态脆弱敏感区,尤其是亚洲国家,已成为了世界上化石能源消耗增长最快的国家。

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具体存有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发现,部分中国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时,环保意识不强,导致部分沿线国家有怨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其一,中国有关部门针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环保规制不完善,出现了“没王管”的情况。由于中国相关部门对海外投资的环保规制重视不够、力度不足,对中国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环境行为,暂时还难以有效约束和引导,加上不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也无制定针对海外企业的相关的环保规则,导致环保管理面临着环保管控执行效率不高且效果不佳的情况。

其二,不少中国企业在对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保责任的认知、理解以及落实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其中私营中小企业尤甚。一些中国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过程中,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其经营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及破坏。

其三、部分中国企业看到“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和地区环境管理基础弱,注意力主要放在传统的、眼前可见的“发展”上,而非在生态环境保护下的可持续发展上之后,遂在污染方面更加为所欲为。

其次,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在绿色化、低碳化方面也有以下不足:

其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经济基础十分薄弱。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碳排放总量占全球的比重从2001年开始一直保持强劲上升势头,并于2016年达到56.10%。在全球对碳排放的控制要求日益趋紧的形势下,倘若不能加大力度遏制碳排放量的增长趋势,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2℃目标带来冲击,同时也会对其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环境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其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明显的能源供需矛盾。例如,孟加拉、缅甸、巴基斯坦、印度、柬埔寨等国家都面临严重的缺电问题,中亚国家也有季节性缺电问题,民众生活和工业生产难以得到保证。

以我们过去半年曾到访四次的缅甸仰光为例,仰光作为缅甸最大和最发达的城市,但每天都会出现短暂停电的情况,缅甸的工厂不少也自备发电机,以应付缺电问题。

其三,不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例如,许多国家存在征地移民、下泄流量、鱼类保护、流域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随着沿线国家陆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环境社会考量也逐渐成为相关国家的关切。例如2016年12月,巴基斯坦气候变化部召开“中巴经济走廊环境主流化”研讨会,与会代表提出需重视清洁煤电、项目环评等议题,有代表提出中巴经济走廊应建成“生态走廊”。

对此,我们认为,中国政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或可考虑通过以下几条措施以应对上述挑战。

其一,创建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建设是在已有多种区域性机制及各国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展开的。例如,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南盟、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俄罗斯“欧亚联盟”、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但处理好“一带一路”倡议与现存机制关系是一个难题。

绿色“一带一路”则可以弥补现有区域合作中对环境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与现有区域合作机制形成互补,对此,可考虑在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澜沧江—湄公河等区域,以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老挝、斯里兰卡等国家先创建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

其二,倡导重点绿色行业“走出去”。“一带一路”建设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能源、制造业、自然资源开采等。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在这些行业的环保管理和标准方面,总体接轨甚至高于国际通行标准。

因此,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要倡导重点行业主动遵循高水平的国际通行环境社会标准和管理程序,实现“绿色走出去”。例如,公路和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注重传播项目的环境社会效益,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能源项目则可运用中国运行可靠且性价比高的环保技术;制造业项目要注重劳工权益的保护;自然资源开采类项目要注重利益的合理分享,以期获取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长期支持。

其三,推动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和投资领域先行。“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当中,不少国家不是被沙漠和戈壁大面积所笼罩,就是无限制地开发和争夺海洋资源,从而使得这些国家的绿色经济基础极为薄弱。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素禀赋差异很大,各国在绿色经济方面的比较优势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中国在推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战略过程中,不妨考虑优先在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和投资领域开展合作。

其四,完善投资制度和信息建设。要重视协调经贸合作拓展与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遵循与完善绿色投资与贸易规则。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借鉴“赤道原则”等绿色银行规则,推动绿色信贷准则,投融资项目采取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标准,并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环境评估,使得重大项目选址布点避开生态保护敏感区,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同时,绿色“一带一路”的建设还可以促进这些国家绿色产业的创新机会,并协同减缓这些地区由于化石能源使用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可谓一举二得。

简而言之,只有通过创建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倡导重点行业“绿色走出去、推动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和投资领域先行和推动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和投资领域先行,才能推动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绿色经济,以促进绿色“一带一路”发展,以及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全球各国,都相信“一带一路”倡议的初衷是要向全球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也是推动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兴动力。

作者介绍: 傅京燕系暨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教授;梁海明系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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