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初心 全面改革选举制度

编辑:香港镜报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21-01-30 11:57:22 共1410人阅读
文章导读 回归初心 全面改革选举制度

文/区汉宗

香港目前的选举制度漏洞,既是港英政府「还政于民」计划种下的恶果,也是外部势力操纵香港的重要途径,唯有坚决贯彻「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原则和底线,在选举制度上全面改革,不给反中乱港者窃取特区管治权的可乘之机,才能确保国家安全,让香港的选举制度回归「一国两制」初心,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2021年1月6日,警方国安处拘捕55人,他们分别涉嫌组织策划、参与去年策动的所谓「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初选」挑衅基本法和国安法

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说,2020年3月,有关被捕者提出利用所谓「35+」瘫痪特区政府的计划。当年4月,有关被捕者提出具体方案,扬言利用策略进行投票,取得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超过半数议席,并在当选后两次否决财政预算案,逼迫特区行政长官辞职,令特区政府停摆。当年6月,他们发起众筹、聘用民意研究机构做投票安排,并在社交平台上进行宣传。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他们仍在7月中旬举办所谓「初选」,并高调宣布选举结果。

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35+」及「揽炒十步曲」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不顾一切后果、全心恶意破坏特区政府职能,以及瘫痪特区政府的歹毒图谋。如果这一歹毒图谋得逞,香港的社会、经济、民生将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香港又要再次面对动荡不安的局面甚至难以想象的灾难。

2020年7月,在原定于当年9月举行的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前夕,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串通组织所谓反对派「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明目张胆干预选举,挑衅《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

警方国安处拘捕55人中,包括有份牵头发起揽炒派「初选」的戴耀廷。戴耀廷等人操纵选举劣迹斑斑,近年来每次选举,戴耀廷和黎智英都会搞所谓选举协调,而且愈搞愈具规模,成为反对派的揽炒大台。他们的选举协调,表面上用投票、民调等方法,看似客观科学,实际上在他们的操控下,整个反对派就只剩下愈来愈激进的反中乱港路线。

戴耀廷曾炮制「雷动计划」、「风云计划」,操控2016年立法会选举和2019年区议会选举。去年他更抛出「真揽炒十步」和「35+初选」,提出揽炒派绑架、颠覆特区政府的违法犯罪政治纲领与宣言,同时明确提到达成阶段性目标的策略与手段。

二、「揽炒十步曲」与「初选」旨在夺权 

戴耀廷为了达成他宣称的「35+」,他在去年4月底发表「揽炒十步曲」,为揽炒派未来如何瘫痪特区政府施政,如何夺取政权制定目标。

其后,戴耀廷等开始落实该「十步」,首先就是主导搞所谓的「初选」,由各揽炒派组成的平台「民主动力」统筹,民主党、公民党、人民力量、社会民主连线、「天水连线」、「屯门社区网络」、「医管局员工阵线」等积极参与。其后,部份揽炒派「参选人」于去年6月以「抗争派」的名义在社交平台发起所谓「落墨无悔,坚定抗争」的「参选声明」,要求所有「初选参选人」签署。该「声明」旨在要求参与「初选」者都要认同所谓「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撤销所有抗争者控罪,令相关人士为「警暴」问责,并重启政改达至「双普选」云云。

戴耀廷等人去年7月举办所谓「35+」初选,企图让揽炒派取得立法会多数,从而否决政府提交的财政预算案以及其他拨款及政策,藉此瘫痪议会和政府,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制造宪制危机。因此,这个「初选」并非一般的选举协调,而是「揽炒」议会、「揽炒」香港、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行动。

三、香港选举制度漏洞是外力操纵香港重要途径

香港当前选举制度让西方反华势力有机会插手选举,里应外合图谋推行「颜色革命」。从「修例风波」到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西方反华势力一以贯之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其在港政治代理人,搞乱香港,夺取香港管治权,遏制中国发展。

在此背景下,反中乱港分子非法操纵各层次选举活动,以合法身份进入体制内,全方位争夺香港管治权。区议会、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甚至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都是他们觊觎的目标。如果让他们得逞,「颜色革命」就会成功,特区宪制秩序就会被颠覆,这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对香港繁荣稳定形成毁灭性冲击。

为了达到操纵香港选举的目的,西方反华势力使出了一系列伎俩。他们对香港进行所谓「制裁」,或明或暗为反对派出谋划策,给反对派参选人以所谓「政治庇护」,以种种手段企图影响选民投票取向。他们企图通过支持反中乱港分子,培植自己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

以戴耀廷为首的反中乱港分子在香港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不久,美国便将所谓《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美国干预香港选举的图谋昭然若揭。舆论广泛认为,正是因为有外部势力为以戴耀廷为首的反中乱港分子撑腰打气,让他们有恃无恐。

从美西方势力对香港的战略定位和长期渗透行为看,他们高度重视香港的选举工程,重点扶植有竞争力的代理人与政治团体,不断推动香港社会运动向激进化和「颜色革命」方向演变,对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的损害日益扩大。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多次就香港事务指手画脚,甚至发声明祝贺香港反对派所谓「初选」成功,还扬言将密切留意香港选举情况;美国驻港总领事史墨客,频频密会反对派议员,暗中「发号施令」干预选举。戴耀廷背后站着的正是外国「主子」,他与西方一些国家官员往来密切,共谋选举事务;其相关研究和活动,得到有「中情局分店」之称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和美国国际民主研究院的大力支持。

2021年1月13日,《人民日报》「人民锐评」发表题为《香港选举绝不能成为反中乱港势力的「工具」》的文章,提出一个让人们反思的问题:香港选举,何以成了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反中乱港分子的「工具」?文章强调,香港的选举,绝不能成为揽炒派的舞台,绝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工具。对于那些企图操控选举,甚至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选举的反中乱港分子,除了依法严厉打击,也要在制度上全面筑牢屏障,不给反中乱港者窃取特别行政区管治权以可趁之机。

四、港英政府「还政于民」计划种下的恶果

香港选举中和选举后所暴露出的种种乱象,已对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构成现实威胁。追根溯源,这其实是港英政府「还政于民」计划种下的恶果。

大英帝国解体时,每当一个殖民地或附属国将要独立时,英国都会推行一套所谓「非殖民化」计划,以便当后者宣布独立时仍能保持英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控制和影响。同样,当前港督麦理浩1979年访问北京获悉中国决心收回香港后,港英当局便于1980年代初开始推行所谓「政制改革」,先是于1982年推出《地方行政白皮书》,成立区议会并进行区议会选举。接着于1984年发表《代议政制》绿皮书和白皮书,立法局部份议席首次经由间接选举产生,并开始推行「政党政治」。最后末代港督彭定康于1992年推出「三违反」的所谓「政制改革方案」,扩大立法局直选议席和间选的选民范围。

港英殖民当局所有以上措施,其意图是建立一套「权力植根于当地」和以立法为主导的所谓「民主代议政制」,妄图「交权于港,还政于民」,阻挠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现「没有英国人的英国管治」。

香港回归后,「还政于民」已成为以国际反华敌对势力为背景的当地乱港反华势力,妄图篡政夺权和将香港变为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的纲领和口号。在2003年特区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时,乱港反华势力就抛出所谓「反对23条,还政于民」的口号。乱港反华势力公开叫嚣进行所谓「全民公决」,号召进行非法的「公民抗命」,妄图「改朝换代」和复辟变天。他们公开号召所谓「不愿做顺民」和「不愿做奴隶」的「香港人站起来」,妄图颠覆特区政府,夺取立法会以至整个特区政府的领导权与控制权,改变特区的权力来源,即改为所谓「市民授权」或「民意授权」的性质、定位,从而把特区实际上变成为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重新沦为国际反华敌对势力的保护地和殖民地。

香港选举制度的种种漏洞,就是港英政府「还政于民」计划种下的恶果,因此堵塞选举制度漏洞,避免揽炒派藉参选夺权,并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全面改革选举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五、邓小平早有远见

英国统治香港一个半世纪之久,从来就是港督一个专政,无丝毫民主可言。只是到了中英谈判开始之后,英国方面看到它对香港的直接统治可能无法长期延续的时候,才提出要「加速民主进程」,通过「普选」,搞「代议制」。其用心十分清楚,就是企图在英国被迫撤离香港的时候,只将名义上的主权交还给中国,而不将政权交还给中国,而是交给它长期培植的代理人,搞「以华制华」的把戏,以便在香港回归之后继续操纵政局,这实际上还是「主权换治权」的翻版。

对此,邓小平早有远见,他郑重提出:「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说,我过去也谈过,将来香港当然是香港人来管理事务,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行吗?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

对中英谈判,邓小平指出「我们在政制上让步太多」。对彭定康推出「三违反」的所谓「政制改革方案」,扩大立法局直选议席和间选的选民范围。邓小平语气很严厉,他说:香港的情况我很清楚,「香港问题就是一句话,对英国人一点也软不得。」第二次他就讲:「对他们背信弃义的做法,必须坚决顶住,决不能让步。要质问他们,中英协议还算不算数?如果他们一意孤行,我们就要另起炉灶。」

从西方反华势力对香港的战略定位和长期渗透行为看,他们高度重视香港的选举工程,重点扶植有竞争力的代理人与政治团体,不断推动香港社会运动向激进化和「颜色革命」方向演变,对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的损害日益扩大。

回归以来,香港选举基本上不设防,反中乱港、「港独」「自决」分子皆可「入闸」(入围参选),甚或当选成为议员,最终引发连场政治风波和暴乱。这暴露香港选举制度出现各种漏洞,为了杜绝反中乱港者借参选揽炒夺权,为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改革选举制度,扎紧篱笆树立规范,已是刻不容缓。

香港的选举绝不能成为「揽炒派」的舞台,绝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工具。对于那些企图操控选举,甚至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选举的反中乱港分子,除了依法严厉打击,也要在选举制度上「另起炉灶」,全面改革,不给反中乱港者窃取特区管治权以可趁之机。

环顾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选举,可以容忍不认同国家、蓄意与中央对抗,甚至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者当选并取得政权机关的主导权。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是香港选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底线。

如何改革选举制度?

六、大处着眼改革「双普选目标」 

首先要大处着眼,对行政长官普选和立法会普选的「双普选目标」进行改革。《中英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并没有条文订下实行双普选,其中第四项订明,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声明附件一则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该等条文均与实行双普选无关。这充分显示了「一国两制」的初心。

在西方,民主的希腊概念长期摇摆不定,直至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中,霍布斯、布丹、洛克、密尔、孟德斯鸠、卢梭等西方政治哲学家和法律思想家,高举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权法治的旗帜,对抗封建的君权神权、专制独裁、等级特权,为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做了充分的思想和理论准备。

进入十九世纪、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西方民主理论又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诸如协商民主理论、多元民主理论、参与民主理论、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等学说和流派。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主词都是民主,都是人类基于多数人的统治这个民主概念的核心理念,直接或者间接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方式、手段和形式。在世界宪法视野下,协商民主是一个新生事物,是民主运行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是对历史悠久且广泛采行的选举民主的补充性方法。对香港「双普选目标」进行改革,应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特别是行政长官应由协商产生。

七、细微处着眼堵塞选举制度漏洞

从细微处着眼,要堵塞香港选举制度存的漏洞。

第一,改革功能组别选举,有功能界席位长期被揽炒派垄断,例如法律界、教育界、社福界、医学界,因界别涉及范围狭窄,容易出现种票情况,必须改革。

第二,揽炒派长期垄断某些选区,因此选区需要重新划界。美国有一个名为「杰利蝾螈」的术语,指执政党利用居民分布和区域特性划出选区,将政党利益极大化。香港选区应重新划界,避免揽炒派长期垄断某些选区。

第三,香港选民和参选人年龄下限偏低。美国参选国会议会议员的年龄下限为30岁、意大利为25岁。而香港只要年满18岁便可以登记成为选民及参选,但一个社会阅历未深的年轻人是否有足够能力代表市民发声?香港应设定参选人年龄下限上调至起码是25岁;同时,选民年龄亦应该由18岁上调至21岁,因是对社会整体较为负责的做法。

第四,改革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列明选管会主席必须由高等法院法官出任。但香港回归后,部份法官在判决中竟出现了挑战特区宪制秩序的严重问题,部份法官以「司法独立」为名自我赋权、屡次越权,偏袒反对派。例如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冯骅,现任选管会主席,他于2009年首次获委任为主席,并分别2013年及2017年再度获委任,他的现任任期到2022年8月16日止。有市民曾到政府总部外请愿,要求撤换选管会主席冯骅,市民批评冯骅理应维持选举公平性,但却为「泛暴派」参选人护航,他们要求特首调查冯骅及其他选管会职员是否有渎职行为,如有应该撤换有关人士。因此,应修订《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改为由行政长官委任适当人选出任主席,若选管主席会再出现偏袒反对派的现象,由行政长官承担政治责任。

第五,国安法第35条指明任何人经法院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即丧失作为候选人参加立法会、区议会选举或者出任香港特区任何公职或者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应将「揽炒派」区议员全部清除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空缺可由港区各级政协委员补上。

八、确保立法会和区议会议员都是爱国者

香港议员作为中国香港特区的从政者,理应遵守「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香港国安法第6条列明,香港居民在参与或就任公职时,应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第35条指明区议员也是公职人员。作为公职人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效忠国家和特区是天经地义,只有这样选出来的治港者,才能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的监督,切实对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港人负起责任。这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香港特区的根本利益所在。应尽快完成本地立法完善区议员宣誓安排,纠正区议会乱象。

要全面堵塞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首先在选举门槛上要严格把关,包括对参选人的资格有严格审核,反中乱港者、不遵守宪制者、勾结外国势力者一律不得「入闸」;其次要设立严谨、有法律效力的宣誓制度,并设立完善监察机制,对不符合资格者果断DQ,将违反誓言的「揽炒派」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驱逐出管治架构。 

「港人治港」一直有明确的界限和标准,就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唯有坚决贯彻「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原则,在选举制度上全面筑牢屏障,不给反中乱港者窃取特别行政区管治权的可乘之机,才可以让香港的选举制度回归「一国两制」初心,真正落实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外国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试图以选举为工具夺取特区管治权,追求「完全自治」,进行「颜色革命」。而香港原有的选举制度未能有效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存在着宪制秩序可能遭受颠覆的漏洞。这就要求中央和特区政府及时承担起检讨选举法制、弥补制度漏洞、保障选举公平有序开展、推动香港民主政治合法运转的宪制性责任。

 

来源:香港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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