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 (东枝 伊江树)
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
(东枝 伊江树)
结束了1不是质数的论争之后,C老师又作惊人的论述:“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勉强接受了“1不是质数”的诸位老师,这时都觉得有必要出来抗争一番了。否则,不知老C还会发出多少谬论呢!
“任何倍数,都会大于原来的整数。”一位老师反驳道。“例如6是2的倍数,而6就大于2;16是4的倍数,作为倍数的16也大于原来的整数4,这是很明显的道理。”
“是呀,一个整数的任何因数,都会比原来的整数小;一个整数的任何倍数,都会比原来的整数大。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任何正整数,都比0大;所以,0怎么有可能是任何整数的倍数呢!说是任何整数的因数还差不多呢!”
C不慌不忙地笑着说:“根据因数倍数的定义,并没有规定某整数的因数一定要小于其原整数,其倍数一定要大于原整数的呀。”
“虽然没有规定,但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呀,何必一定要写成定理才接受!”
“好吧,我们举一个例子。12的因数有哪些?”
“1, 2, 3, 4, 6, 12。”
“其中的12不是等于原来的整数12么?”
“你这是在钻牛角尖了。好吧,就算我原先讲的不够准确,把它改为:‘一个整数的因数一定小于或等于原来的整数;一个整数的倍数一定大于或等于原来的整数’,这总算可以了吧。”
“这是你的说法,在一般情况下也算正确,但碰到0这个特殊的数时,就不一定正确了。”
“如何不正确,请多加指教。”
“一个整数a,如能写成a= b x c,(b, c皆为整数),则可以说a是b的倍数(也可说是c的倍数),对这,诸位不会有不同的意见吧?”
这是书本上的定义,一向视书本上的一切为金科玉律的诸位老师,当然不会对此有什么异议。
“那么,0不是也可以写成0= n x 0 (n可以是任意一个整数)么?在这里,根据以上的定义,0不就可以说成是任何整数的倍数了么!”
大家一时语塞,无法反驳。
一位老师不服气,说:“就算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讨论这个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学生们不知道这一点,还不是能够照样计算有关因数倍数的问题!”
“是的,对于高小及初中阶段的学生来说,不知道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这一点,可能对他们不会有什么影响,但高中生们在计算一些倍数问题时,如果忽视了这一点,有时就无法得出正确答案了。”C 一边解释,一边随手出了以下这么一道题目:
例题:已知7n –2是3的倍数,9n –1是4的倍数,n是自然数,求n的最小值。
解:3是7n –2的因数,扩大4倍,则12是28n –8的因数。
4是9n –1的因数,扩大3倍,则12是27n –3的因数
故12是28n –8和27n –3的公因数。
故12也会是(28n –8) –(27n –3)的因数。
所以12会是n –5的因数,或n –5是12的倍数。。
故n –5可以是0,12,24等数。
由n–5=0可以得n的最小值5。(将此值代入已知条件中验算,就会知道此答案正确。)
如果否认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这一点,而取n –5的最小值为12,就会得到n=17,
这并不是n的最小值。
“所以,‘0是任何整数的倍数’这个概念是十分重要的。在高小及初中阶段时或许还不能对学生们说明,但到高中阶段时一定要向学生们讲解清楚,他们才不会在有关问题上触礁或不知所措。”C老师最后这样结束了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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