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留学生参加无偿献血 用行动证明爱心无国界
▲蔺英振的无偿献血证
缅甸留学生蔺英振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记者 宋延康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叶祯)从广西医科大学步行到医科大捐血屋,蔺英振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献血证和一本出入境健康证后,开始填写献血登记表。2011年来到南宁求学以来,这位来自缅甸的留学生除了潜心学习医学知识,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身边的人:爱心无国界。
2011年,蔺英振来到南宁,学习一年汉语后,于2012年正式到广西医科大学就读临床专业。5年的学习生涯中,他经常看到一辆流动献血车停在校园内,不少校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在这些参与无偿献血的学生中,不时可以看到来自缅甸、印度、斯里兰卡等国的留学生。
2015年10月,蔺英振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科实习。10月18日,一名病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输血。看到科室的医护人员积极参加献血,蔺英振与一起实习的2名缅甸留学生、1名马来西亚留学生和1名老挝留学生也加入到献血队伍中。
第一次献血,蔺英振便捐献了400毫升全血。想到自己的血液能帮助需要的人,蔺英振感到很高兴。2016年5月27日,估算距第一次献血已满半年,蔺英振邀同学再次到医科大捐血屋捐献了400毫升全血。
今年,回国实习满一年的蔺英振,再次来到中国求学,开启了研究生学习生涯。今年4月回缅甸过新年时,蔺英振在当地也参与了无偿献血,捐献了450毫升的全血。
9月18日上午,觉得到了献血时间的蔺英振又来到医科大捐血屋。虽然血压和体重等指标都符合标准,但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蔺英振的献血时间相隔还不够半年,便建议他20多天后再来献血。
尽管当天没能献血,有点小遗憾,但蔺英振说,20多天后一定再来捐血屋,完成定期参与无偿献血的心愿。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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