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督‧杜阿玛的成名译作:《在缅甸审判的案件》(林清风 张平)
林清风 张平
一. 杜阿玛与《在缅甸审判的案件》一书
1938年,杜阿玛没能考上高级文科学士课程,又无心继续上学,想找一份工作做,但又不知该做甚么好,整日在家无所事事虚度年华之际。有一天,校长耶莎先生来到她家,由于耶莎先生跟她的父母十分熟识,常到她家探访。每次来访,在他的腋下总是夹着一本书,过去井没有引起她的注意。是次造访,耶莎先生见到杜阿玛时将夹在腋下的书递给她,并说道:「阿玛,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如果你喜欢的话,请你把它翻译出来。」
杜阿玛用双手接过书一看,作者是Mr.Maurice collis,书名是《Trials in Burma》﹝英文版﹞。细读之下,她对该书反映的案件和审判过程产生好奇和兴趣,于是找来一部字典,开始执笔作翻译的尝试。
二.案件的背景
当时缅甸仍处于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危机造成恐慌的严重打击,1931年初,缅甸爆发了以西耶山为首的礁耶越利县的农民大暴动。缅甸史称“缅历1300年农民起义”。
文中所涉及的案件是发生在大暴动前夕。
三.件及审判始末
当时英国驻仰光部队中,有一位白人军官从普玛卡那俱乐部出来,驾车准备返回军营,他的座驾驶出俱乐部后拐湾直驶卑大道,当时已亮了红灯,他的座驾直冲卑大道时,拦腰撞翻了当时正在卑大道行驶中的一辆汽车,使汽车翻转成四轮朝天,车内的三位缅甸人被抛出车外很远的地方,受了重伤。后来该白人军官被逮捕,以撞车肇事罪被起诉。
该案件的主审法官是毛义果立先生,经审讯结果,最终宣判该白人军官三个月监禁和三十英磅罚金,并命令将罚金三十英磅赔赏给受伤的三位缅甸人。该白人军官不服判决,上诉高院,后来在英国政府执行委员会的干预下,考虑到该军官若被判监禁,则将被开除公职。所以上诉庭决定取消三个月监禁的原判,只判罚金三十英磅。执行委员会认为主审法官毛义果立先生不适合再担任法官职务,并将他调离法院,安排到财政部。
四.杜阿玛成名的背后
书是一本好书,但译者以为她自己水平有限,如粗茶淡饭,也许读者难于品尝出它的香醇,将令读者失望。然而,缅文译本第一次印了三千册,仅在两个月内销售一空,为了满足读者要求,又再印第二次,这在当时则是不多见的。缅文版问世之后,各报纷纷发表书评,获得广泛的好评。
当时毛义果立着《在缅甸审判的案件》一书仍未有缅文版问世,但相信英文版早已在缅甸仰光各书店销售。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又是该书的作者,对该书的内容,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峰回路转,自然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好奇和兴趣。因此,缅文版的问世,才有如此盛况。杜阿玛也因此出了名,成为一位作家。后来她谈及如何成为一位作家时,提及以下三人,第一位是耶莎先生,第二位是毛义果立先生,第三位是吴腊先生,当时吴腊先生与杜阿玛仍未喜结连理,是热恋中的一对情人。他们三人中,尤其是获得吴腊先生的大力支持和鼓励,给予机会,并想尽办法将《在缅甸审判的案件》一书予以出版发行。
杜阿玛一生著作甚丰,是一位缅甸著名作家,翻译家及资深报人。我们已在《一代知识分子的光荣与梦想》一文中,对杜阿玛的生平事迹有较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注:本文主要参考杜阿玛着《我的回忆录》﹝缅文﹞一书。1997年8月第一版。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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