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民族冲突原因何在

编辑:鹤城晚报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3-20 11:14:04 共1688人阅读
文章导读 缅甸民族冲突原因何在

 

缅甸民族冲突原因何在

 2015-03-20 来源:鹤城晚报

    过去6个月里,缅甸多地爆发武装冲突。随着2015年大选临近,缅甸政府希望继续推进民族和解进程,从17日起与少数民族地方武装举行为期6天的新一轮和谈。

    在过去6轮和谈中,代表缅甸政府的联邦实现和平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的全国停火协调委员会,已就全国停火协议草案共104条中的96条达成共识。本轮和谈将协商剩下的8条,包括停火细节。

    缅甸的民族矛盾由来已久,政府军与地方武装常年处于边谈边打的状态,缅甸东北部地区更是武装冲突的重灾区。

    缅甸多年民族冲突原因何在?

    从1886年到1945年独立,除被日本占领的3年外,缅甸有半个多世纪都处于英国的统治之下。分析人士认为,英国殖民统治为后来的缅甸民族冲突埋下了祸根。

    为巩固殖民统治,英国殖民统治者利用缅甸国内民族构成复杂、关系紧张的特点,实行“分治”:对缅族聚居的中部、南部地区实施直接统治;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山区则保留当地原有土司的地位及自治权,但需向殖民者定期缴纳贡赋。这一政策导致缅甸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缅族与少数民族间的隔阂加深。

    此外,英国殖民统治者还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扶植武装力量,允许钦族、克钦族和克伦族人拥有自己的武装,并利用这些武装来镇压缅族人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

    为团结各民族力量、反抗英国殖民统治并实现独立,1947年2月掸族、克钦族、钦族和缅族的代表签署《彬龙协议》,约定独立之后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享有充分自由。这一协议后来成为地方武装反对缅甸中央政府加强集权的主要依据。但克伦等其他少数民族未签署该协议。

    在缅甸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中,各民族的诉求均有所体现,但总体上保护缅族的利益多一些。

    军政府执政期间,为有效维持国家和平统一,允许实力较强的地方武装组建高度自治的特区,对于愿意和谈的武装还承诺给予一定经济支持,民族矛盾有所缓和。

    2008年缅甸通过新宪法,缅甸中央政府开始与各少数民族武装展开谈判,希望实施全面收编。

    由于多数地方武装并不满足于政府开出的条件,除一些实力较弱的少数民族武装表示同意被收编外,克钦独立军、果敢同盟军和佤邦联合军等均拒绝接受改编。双方矛盾激化,导致政府军与地方武装之间爆发全面冲突。

    2009年8月,政府军击溃果敢同盟军,将果敢原有的“掸邦第一特区”变成果敢自治区,而其他一些地方武装与中央政府至今仍处于对峙状态,没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停火。

    分析人士指出,缅甸政府希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缅甸民族问题历史背景复杂,现在又牵涉美国等诸多因素,解决起来还面临不少挑战。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新媒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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