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会玩!90后网售珍稀缅甸蟒获刑5年(组图)

编辑:大众网(济南)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9-29 11:53:13 共1596人阅读
文章导读 真会玩!90后网售珍稀缅甸蟒获刑5年(组图)

 

真会玩!90后网售珍稀缅甸蟒获刑5年(组图)

2015-09-29 来源: 大众网(济南)

庭审现场

缅甸蟒图例

蜂猴图例

  大众网烟台9月28日讯 (记者 牟玺陆 通讯员 刘国军)养宠物是很多年轻人的爱好,但烟台市芝罘区男子张某的这一爱好却让他受了刑罚。28日,张某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90后男子张某十分喜欢养宠物,2014年7月底,他在网上以800元价格购买缅甸蟒1条,又通过某宠物交流QQ群购买了两只蜂猴。其中,缅甸蟒于当年8月份被张某以700元的价格转让,蜂猴一只被张某的父亲饲养,另一只张某自己饲养了一段时间后以3700元的价格转卖给山西的一个客户,因物流原因发货未果。

  去年9月5日,甘肃警方在查处倒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相关案件中发现了张某倒卖野生动物的线索,后经烟台公安机关查证,张某在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14年11月7日张某被刑事拘留。

  28日,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张某表示买卖、饲养动物是以取乐为目的,因此对赔本出售,并不在意。但张某称自己并不知道缅甸蟒、蜂猴属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但这一供述与张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明显不一致。之前供述中,张某供认自己通过网络,查询得知,缅甸蟒和蜂猴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同时,在QQ聊天记录里谈到,果子狸、猴、浣熊、金雕、球蟒的买卖、驯养需要许可证。因此法院认为,张某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张某能当庭自愿认罪,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私养野生动物违法

  现在不少人喜欢饲养一些比较另类的宠物,像黄金蟒、蜥蜴、懒猴、鳄龟等宠物,但是有些另类宠物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购买和出售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驯养和繁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事实上,将保护动物作为家庭动物饲养,不是爱护动物,而是对它们的一种伤害。”办案法官也提醒各位“萌宠主”,并非所有的动物都可作为宠物饲养,切莫私养国家保护动物。一旦发现有人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警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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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牟玺陆 刘国军 本文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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