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控告国家总统进行党务活动 (华轩译自七日新闻记者南达报告)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11-05 12:39:56 共1279人阅读
文章导读 民盟控告国家总统进行党务活动 (华轩译自七日新闻记者南达报告)

 

民盟控告国家总统进行党务活动

(华轩译自七日新闻记者南达报告)  

    民族民主同盟(民盟)于11月2日向缅甸选委员会控告国总吴登盛在选举时期进行党务活动,请予查办。控告书指出,总统进行党务活动触犯宪法第64条,也触犯了国家正副总统依据宪法 第65条的就职宣誓。控告书指出,总统于10月间前往甘勃如、梯降、密铁拉、勃固、莫彬和高桑等城镇时进行党务活动,在行程中一再受巩发党成员的欢迎,有的市镇还打出“主席健康”的标语。

    控告书指出,上述行程中完全没有其他政党人员在内,很明显的,只是吴登盛总统在为巩发党进行活动。

    民盟指出,应该按照选举法律、规章进行选举活动。民盟中央委员吴温亭指出,“他们可以因亲戚朋友关系而不追究,现在国外监察人员已到,他也已知道,我们必须控告”。

    当记者向选委会询问上述事情时,选委会秘书吴丁吞表示不知道。

    巩发党在全国进行助选活动时採用了国家总统吴登盛的名字和相片作宣传 。官方媒体在报道总统行程时登出巩发党 成员挥舞着党旗迎接的照片。

    民盟人民议会勃生 代表 吴温敏曾在议会提问关于国家总统在任期内同担任党主 是否违宪法规定?总统办公室部长吴索貌回答只限于不担任党务活动,不需要退党。

    由于巩发党主席无法兼任党务,才有推选副主席吴泰乌担任联合主席职务。

    宪法第64条规定国家总或副总统在其任内不可担任党务工作,并依据宪法第65条作了宣誓。


 
0
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联系我们

邮箱:mhwmm.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