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职责与成员名单
5月31日,缅甸总统府颁布总统府令,确定了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及2个下属委员会的职责与成员名单,其中第2下属委员会将负责与未签字组织协商。总统府令具体内容如下:
1. 政府把实现民族和解与国内和平作为首要工作,希望实现民主联邦,为此,即将召开包括各民族和应有人士在内的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国内和平不仅是全国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国家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因此,确保会议的成功召开是尤为重要的。
2. 基于以上原因,组建“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成员如下:
1)丁谬温(主席,洽谈负责人)
2)觉丁遂(副主席,国家顾问办公室部部长)
3)雅比中将(第2作战总局局长)
4)明瑙中将(第4作战总局局长)
5)乃安林(仰光省社会部部长)
6)卓铁(总统府办公厅副主任)
7)梭汉(外交部副司长)
8)前中将钦卓吴
9)登卓
10)岱布
11)凯腾南
12)明卓吾(联邦级停火监督联合委员会成员)
13)昆孟当(人民院民族事务与国内和平实现委员会主席)
14)茜拉婻当(安婻当)(民族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席)
15)莫卓吾(国家顾问办公室成员)
16)拉孟瑞(书记、缅甸和平中心特别顾问)
3. 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职责如下:
1)按照既定原则方针执行。
2)正常召开全体会议,按照会议决议执行。
3)对于下属委员会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商议,上报后具体实施。
4)对于原则性事项,呈报国家顾问,听取指示。
5)与签署全国全面停火协定NCA的组织和未签字组织商谈。
6)负责21世纪彬龙会议的召开以及筹备协商工作。
7)组建大会召开联合委员会
8)商议大会主题和会议形式。
9)不论是向政府申报大会资金或者在捐赠会上筹措资金,都要按照常规进行,使用经费做到公开透明。
10)为了委员会能顺利开展工作,成立委员会办公室。
11)与政府和缅军商议民族武装组织的要求。
12)在需要的情况下,与社会组织、地方非政府组织等进行协商。
13)对委员会的会议和工作作出报告,呈报国家顾问。
14)与签署NCA的民族武装组织协商,直到取得有实际可操作性的计划。
15)向联邦和谈联合委员会呈报有关重审、修改、确定政治对话框架的工作。
4. 为了与签署NCA的组织会谈,成立“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第1下属委员会”,成员如下:
1)雅比中将(主席,第2特战总局局长)
2)贵图文(副主席,克伦民族联盟总书记)
3)觉丁遂(国家顾问办公室部部长)
4)明瑙中将(第4特战总局局长)
5)乃安林(仰光省社会部部长)
6)昆孟当(人民院民族事务与国内和平实现委员会主席)
7)茜拉婻当(安婻当)(民族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席)
8)谬温(全缅学生民主阵线副主席)
9)苏米雅亚扎林(若开解放党中央执委)
10)苏盛温(民主克伦佛教军)
11)苏觉纽(克伦和平委员会第1副总书记)
12)昆敏通(勃欧民族解放组织主席)
13)宰拉(复兴掸邦委员会/南掸邦军)
14)萨莱梁孟萨康(第一书记,钦民主阵线主席团成员)
15)明卓吾(第二书记,联邦级停火监督联合委员会成员)
5. 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第1下属委员会职责如下:
1)按照制定原则执行。
2)向委员会主席递交常规报告。
3)与签署NCA的民族武装组织协商。
4)商议并精简政治对话框架中的谈判大纲,重审政治对话框架。
5)先与民族武装组织、各政党商议大会结果,再向委员会呈报。
6)商议大会召开联合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7)向委员会申报下属委员会的资金。资金的使用要按照惯例,并做到公开透明。
6. 为了与未签署NCA的组织会谈,成立“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第2下属委员会”,成员如下:
1)丁谬温(主席,洽谈负责人)
2)缅军在相关地区的军区司令2人
3)卓铁(总统府办公厅副主任)
4)梭汉(外交部副司长)
5)前中将钦卓吴
6)凯腾南
7)登卓
8)岱布
9)拉孟瑞(书记,缅甸和平中心特别顾问)
6. 联邦和平代表大会(21世纪彬龙会议)筹备委员会第2下属委员会职责如下:
1)前往继续与未签署NCA的民族武装组织商议所需的地点会面。
2)基于谈判情况,探讨如何签署NCA和参加联邦和平代表大会。
3)在需要的情况下,根据指示让未签字组织参加联邦和平代表大会。
4)向委员会呈报下属委员会工作,听取指示。
5)通过委员会呈报未签字组织的要求、建议,并按照政府、缅军的工作方针执行后续工作。
6)为了使NCA得以签署,进行商议和筹备工作。
7)如果需要在国外与未签字组织会谈,按照指示执行。
8)向委员会申报下属委员会的资金。资金的使用要按照惯例,并做到公开透明。
9)根据需要申请从委员会办公室调用人员帮助下属委员会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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