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松项目终止后的解决方案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6-07-26 09:32:22 共1122人阅读
文章导读 密松项目终止后的解决方案

据一家缅甸政府报纸指出:密松项目全面终止后,应找另一个中缅都能接受的水电站项目合作。

报道中写道:要全面终止密松项目的方案有3个:第一,全面终止项目后赔偿相关公司8亿美元;第二,重启项目,水电站建好后,每年上交政府5亿美元;第三,关于项目不做任何决定,并支付每年的利息5000万美元。

报道中还提到,相关公司如果真的提出以上的3个方案的话,缅甸百姓是不会乐意的,这点显而易见。

关于密松项目可选择的3个方案,对建造水电站的公司带来利益,却显明不能为两国百姓带来情谊。让人产生问号的是,能使两国的情谊破裂的战略下,还要将密松项目带来的利益放在前吗。

秉着不可触碰伊洛瓦底的缅甸百姓的决定,密松项目的第4个方案是,将项目全面终止后,再寻找一个两国都能携手合作的水电站项目。

气象家通伦对于此报道说:“欢迎政府报纸在第一时间报道了此事,还得观察政府报纸的观点是不是政府的观点,但是我认为这也可看出政府的态度。报道中还写到,百姓对于项目的坚决,报道的内容都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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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共有 4 条评论

缅华网网友 7年前 回复TA

非常赞同上面网友的看法。实际上中方基于中缅友谊的考虑,才让该项目荒废好几年而没有采取法律行动。据本人了解,项目所用的那么多重型机械无法通过边界开回国内,还要耗费很大一笔资金雇人维护。如歌非要找所谓的第四种途径,也就只有先按合同仲裁条款去寻求赔偿,而不是先去寻找替代项目。只有最终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之后,才再协商寻找一些替代项目并计算项目价值,多退少补。法律只认条款规定而不会讲人情和友谊,但有了替代项目后如何计算时则可以适当考虑中缅友谊而给予一些优惠补充,但前提一定是确定谁是谁非,应该赔偿多少,然后才能考虑所谓的第四种解决方法。没有原则的提第四种选择是即没有道理和不合乎国际法,无法以理服人。

缅华网网友 7年前 回复TA

第一个选项很有问题:总共投资36亿美元的项目赔偿8亿美元居然还说对项目方有利?缅甸百姓是肯定不会接受的?这是强盗逻辑。本人认为请兄弟明算账,友谊归友谊,生意归生意。怎么可以说如何如何会影响到中缅友谊?既然这么个大项目,合同条款中必然有仲裁解决条款,有了问题就应该按合同有关条框规定去解决,而不是大谈友谊不友谊!难道珍贵的中缅友谊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不成?如果不按规矩来,缅甸只能在全世界失去商业信用,而不是中缅友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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