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光省政府发布12条规定追究利用天灾募捐行骗子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6-11-05 12:00:21 共1099人阅读
文章导读 仰光省政府发布12条规定追究利用天灾募捐行骗子

缅华网 华轩 报道

    仰光省政府发布12条规定,追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地方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募捐诈骗。

    11月4日,仰光省政府在仰光市多个群众密集的地方,张贴告示,提醒市民注意。

    该12条规定,募捐组织单位必须是注册单位,或必须持有相关镇或小区行政长官开具的证明书;募捐所得欵数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镇行政长官呈报;如果已把募捐所得欵数交予受灾地区,必须向当地负责长官索取证明书;进行募捐活动时不可超音量使用扩音喇叭,不可在夜晚进行募捐;设立临时募捐站必须征得相关屋主同意;不可在交通拥堵的地点进行募捐活动;如要树立广告招牌、散发传单或组织乐队助捐,必须向有关当局申请;不可使用伤害种族、宗教信仰的字句;必须遵守相关地区行政机构发布的指示等。

    假如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将以刑事法第188条追究。刑事法第188条例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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