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市场综合概况
缅甸地处印度洋沿岸,连接中印两个大国,是东南亚国土面积第二大国家,也是连接东南亚和南亚的枢纽。缅甸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天然的投资合作优势。
主要经济指标
近年缅甸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显眼,2015年为7%,远高于东盟4.5%的平均增速。预计2016年GDP增速可提高至8.6%,不过由于上个月才颁布了新投资法,可能会波动经济增长。
2015年11月全国民主联盟于国会选举中大胜,2016年3月底昂山素姬的亲密战友吴廷觉宣誓就任缅甸新总统。
2016年3月,缅甸投资委员会发出新指令,修订适用合资企业规定的经济活动清单,并授予各部更大灵活性,审核外商直接投资建议。
截至2016年3月,外商在缅甸的累计直接投资总额达637亿美元,资金主要来自中国内地、新加坡、泰国和香港。缅甸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该国已与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老挝、越南、韩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与香港达成投资保护协定。
在2016年3月底截止的财政年度,缅甸出口总额下跌11%至110亿美元,进口亦微跌0.4%至165亿美元。
2016年首3个月,香港对缅甸出口按年下跌28.7%至4,700万美元,而从缅甸进口则为1,600万美元,按年下跌2%。
经济现况
在东盟十国中,缅甸是第七大经济体。该国农业发达,占GDP约35%,而服务业及工业则分别占40%及25%。主要行业有加工、制造、建筑及交通运输。
近年,缅甸的GDP增长强劲。虽然在2015年11月大选前投资淡静,但2015年该国经济仍增长7%,远高于东盟集团4.5%的平均增速。鉴于该国持续推行经济改革,外商直接投资不断流入,预料2016年,该国GDP增速可提高至8.6%。
经济改革
缅甸不断对外开放,于2012年4月取消外汇管制。在新的管理浮动制下,缅甸中央银行每日与国内的认可交易行进行外汇拍卖后,会公布缅元兑美元的参考汇率。缅甸并允许外商直接投资按市场汇率计价。2013年7月,缅甸总统签署新法例,授予缅甸中央银行脱离财政部的独立地位。同月,《证券交易法》获得通过,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2月成立。
2014年10月,缅甸中央银行开始向9家外资银行发放营业执照。每家持牌外资银行允许开设一间分行,并仅限于向外资公司提供外币贷款。2016年3月,有4家银行获得批准;目前共有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该国经营。在此之前,缅甸禁止外商直接投资银行业,此举是50年来该国首次允许外资银行进入。
2013年2月,缅甸商务部通过法案,自2013年3月起,允许318种产品在出口及进口时毋须许可证,被禁止者除外。318种产品中,152种为出口产品,166种为进口产品。豁免出口许可证的产品类别主要是农业、林业及工业产品。豁免进口许可证的产品包括电器、消费品、服装和纺织品。取消许可证规定有助提高贸易效率,减少不明确因素。
为改善基建,缅甸政府决定开放电讯业,允许外国投资者竞投全国电讯牌照。2014年1月,两个牌照分别批予两家国际电讯营运商——挪威Telenor及卡塔尔Ooredoo,为期15年。开放电讯业是缅甸改革经济及改善基建的重要一步。世界银行表示,缅甸流动电话普及率从2013年的13%上升到2014年的54%,反映该国电讯服务市场远未饱和,发展潜力庞大。同年,柬埔寨和老挝的流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133%及67%。
缅甸推行开放改革,吸引了外国公司的注意,他们正有意把劳动密集的生产设施转移至当地。在实行临时措施,规定工业园区内工人每月最低工资为65美元(包括加班及津贴)后,缅甸政府于2015年9月首次实施全国最低工资,雇员每天工作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600缅元(2.8美元)。
国际关系
在总统吴廷觉组成新政府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于2016年4月首周访问缅甸,会见外长昂山素姬。昂山素姬表示,缅甸新政府愿意加强与中国的友好合作,这将有利于缅甸的国家发展。
鉴于缅甸推行政治改革,举行国会选举,自2012年初起,西方国家开始放宽针对缅甸的制裁措施。欧盟于2013年4月撤销经济制裁(军火销售除外)。2013年7月,欧盟重订普及特惠税制度,除军火外,缅甸出口货品到欧盟可享有免关税待遇,亦免受配额限制。
在欧盟撤销制裁缅甸之际,美国亦于2012年5月撤销对缅甸实施投资禁令,惟与军政府有关系者除外。2012年9月,美国宣布放宽针对缅甸的进口限制。2013年2月,美国财政部向4家缅甸银行发出一般许可证,允许银行与美国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与缅甸进行贸易的美国公司可以取得信用证及转账至该国。在缅甸总统吴登盛于2013年5月访问美国后,两国签署了《美国—缅甸贸易及投资框架协议》,加强双边经贸关系。
2013年1月,缅甸与由英、法、德、日等债权国组成的「十国集团」以及世界银行等多边贷款机构达成协议,勾销缅甸部分债务,以便该国寻求新贷款,改善运输及电讯基建。随着西方国家撤销经济制裁,以及增加在缅甸的投资,包括投资该国制造业,对缅甸发展对外经济有利。
鉴于私人和外商投资的基建项目增加,又有跨国贷款机构提供援助,缅甸的建造业将可受惠,对经济增长贡献越来越大。2012年11月,世界银行宣布恢复向缅甸贷款。2014年1月,世界银行承诺提供20亿美元贷款,支援缅甸政府到2030年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及用上电力的计划。
投资政策
2012年11月,缅甸国会通过新的《外商投资法》,有助营造更便利的投资环境。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该国可以采取独资或合资形式。开放予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零售批发业。此外,在营运的首5年,外商可享有免税期,以及其他形式的所得税或关税宽减。
2016年3月,缅甸投资委员会发出新指令,修改在《外商投资法》下适用合资企业规定的经济活动清单,并授予各部更大灵活性,为外商直接投资方案提供豁免。新政府最近并采取行动,把外商和公民投资法例更新简化为单一的《缅甸投资法》,同时检修已有百年历史的《缅甸公司法》。有关2012年《外商投资法》的详情,可查阅缅甸投资与公司管理局(Directorate of Investment and Company Administration)网页。
此外,外国投资者亦可按照新的《缅甸经济特区法》进行投资,该法于2014年1月生效。除所得税免税期、所得税宽减,以及豁免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外,投资者可向政府或认可的私人业主租赁土地,为期长达50年,并可再延长25年。经济特区主要监管部门是缅甸经济特区中央机构。
外商投资
据缅甸投资与公司管理局统计,截至2016年3月,外商在缅甸的累计直接投资总额达637亿美元,资金主要来自中国内地(181亿美元,占总额28.4%)、新加坡(131亿美元,占20.5%)、泰国(105亿美元,占16.5%)和香港(74亿美元,占11.5%)。根据缅甸国家经济发展规划,政府的目标是到2030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1,400亿美元。
外商在缅甸的累计直接投资总额中,约66%与油气及电力有关,而制造业及运输通讯分别占10%及8%。
贸易政策
缅甸自1995年1月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该国大部分进口关税为从价税,对进口农产品实施的最惠国关税率平均达8.6%,逾半农产品的关税率低于15%。另一方面,非农业产品的最惠国关税率平均为5.1%。例如,出口至缅甸的纺织品,最惠国关税率平均为8.3%,电动机械则为4.5%。
缅甸于1997年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这个区域集团由10个国家组成。作为东盟成员,缅甸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一部分。以人口计,这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根据CAFTA协定,中国对缅甸产品实施的平均进口关税率,由2005年的8.3%逐渐降至2012年的0.6%。例如,中国对缅甸纺织品及服装征收的关税,由2005年平均15%降至2009年平均5%,2012年更降至零。同样,缅甸会逐渐降低中国产品的关税率,例如中国家具平均关税率由2010年平均9%下降至2015年的0.02%。
缅甸已与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老挝、越南、韩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在2013年与香港完成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谈判。
对外贸易
在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的财政年度,缅甸总出口下跌11%至110亿美元。主要出口市场为中国、泰国、新加坡、印度和日本,主要出口产品包括燃料、矿物、农产品和服装。同期,缅甸总进口微跌0.4%至165亿美元。主要进口来源地为中国、新加坡、日本及泰国。缅甸的进口产品主要是机械、运输设备、普通金属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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