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所有金铺和珠宝商须贴税票 违者罚款

编辑:缅甸缅康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7-06-15 09:48:24 共850人阅读
文章导读 7月1日起 所有金铺和珠宝商须贴税票 违者罚款

(资料图

根据国税局的统计,7月1日起仰光和曼德勒黄金和珠宝店须在发票上贴商业印花税标签,新的规定在其它地区和州同样生效。

在购买金子时,商家会向买家收取1%的商业税。另外,如果金饰中包含宝石,除了金饰价值1%的商业税之外,还会在宝石的价值上增收5%的税。

税务局已指示所有黄金及珠宝店必须在发票上贴税票,若不遵守规定将被罚款10万缅币,第二次违规罚款50万缅币,第三次违规罚款70万缅币,第四次违规罚款100万缅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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