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取消外资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携带的外汇数额进行贸易的限制

编辑:云南日报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7-06-28 09:34:07 共1052人阅读
文章导读 缅甸取消外资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携带的外汇数额进行贸易的限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缅甸《联邦日报》报道:缅甸商务部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36号通告,宣布从6月12日起,允许外资企业从事化肥、农药、种子、医疗设备和建材等商品的贸易。但外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获准在缅甸市场进行批发或零售,同时要依据现行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商品标准开展业务。

通告称,外资企业的贸易经营范围将会根据缅甸国内需求、市场状况和经济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此前,缅甸商务部于2015年11月批准外国与缅甸合资的企业进口化肥、种子、农药和医疗设备,于2016年7月批准合资企业进口建材,于2016年11月宣布取消外资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携带的外汇数额进行贸易的限制。

记者:朱海 张若谷 整理(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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