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国有及私营保险公司获准经营四个新险种
编辑:驻缅甸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7-08-04 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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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国有及私营保险公司获准经营四个新险种
据《缅甸环球新光报》8月1日报道,缅甸保险公司(MI)总经理钦貌温表示,保险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BRB)批准MI及四家私营保险公司经营四个新险种业务。根据IBRB 于7月10日发布的公告,这四个新险种包括人身意外险、海洋船舶险、旅游险、农民人寿险。
钦貌温介绍,人身意外险为遭遇意外死亡、伤残的投保人提供赔付,年龄在16岁至65岁之间的健康人群均可投保,有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种期限。农民人寿险可由年龄在16岁至60岁之间的农民及其家人、亲属、商业伙伴投保,期限为12个月。旅游险业务范围覆盖入境和出境两类,包含客运交通。保险期限从1天至3个月不等,赔付金额为50万至100万缅币不等。
目前,缅甸保险公司(MI)向公众提供31种保险服务,私营保险公司经营12种保险业务。钦貌温表示,MI目前按照私营公司模式运营,为客户提供尽可能高效的服务,未来将继续与私营保险公司合作,并计划有步骤地向私营公司开放所有险种经营权。目前,在所有险种中,火灾险最为畅销,收入占比达40%,其次是车辆险、海事险及人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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