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口岸进口车辆拟需提交汽车原产地认证和出口申报单

编辑:缅甸头条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7-08-24 11:00:54 共660人阅读
文章导读 边境口岸进口车辆拟需提交汽车原产地认证和出口申报单

从汽车进口监管委员会获悉,政府将对从边境口岸进口的商务用车申请程序加以调整,拟通过边贸口岸进口商务用车的进口商,将要提交汽车原产地认证(Country Original)和 出口申报单(Export Declaration)。

委员会一负责人透露,当局已批准商务用车通过边贸口岸进口。借此机会,当下通过妙瓦底非法进口商务用车现象越来越严重。有些走私分子从邻国偷窃破烂商务用车,办理进口许可证后就运送到缅甸。为了控制这些行为,当局拟出台新规定。

据悉,今年(2017年)商务部重新调整对申请商务用车进口的规定。依照新规定,以公司名义进口的商务用车不准转售。一家公司只准许每月进口一辆商务用车。政府批准公司进口的商务用车有大巴(Express)、小巴( Minibus) 、自卸卡车(Dump Truck)、载重牵引车(Prime Mover)、混凝土搅拌车(Concrete Mixer)等。不允许进口的是与家庭用车形状相同的商务用车有卡车(Carry Truck)、Space Cab、微型卡车(Mini Truck)、小型轻便货车(Mini Pickup)等。

据缅甸港务局统计,缅甸自2011年开始实施汽车进口政策,五年来进口的工程用车、家庭用车及其它车辆达到了64万辆。因当局提高了汽车进口税,今年(2017年)上半年,汽车进口量比往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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