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中学生触电身亡事故电力公司负责人发表讲话
缅华网 伊江树报导
据《缅甸邮报》The Myanmar Post 7月25日报导,在南奥加拉巴(South Okkalapa)镇,7月13日发生了一中学生在路上行走时不慎触电身亡之事。为此《缅甸邮报》记者采访了仰光省电力公司(YESC)负责人吴丹星,了解事件经过及其对此问题的看法。
据悉,7月13日下午3时15分时,南奥加拉巴镇丹杜玛路上一条电线因风雨之故线断落到地面上。附近居民发现后打电话通报给电力局,但电力局方面迟迟未派人来处理。5时多时,水面逐渐增高,电线被水掩盖。这时放学回家的一中学生沿路走来时,触及由水中传来的电流而身亡。事件发生后,民众多责备电力局办事不力,没有及时赶来处理以致造成这一学生无辜死亡事故。
对之,电力局负责人吴丹星表示他们将依法追究有关员工的责任。但同时也建议,今后碰到这种事故时,民众除了马上通知电力局之外,在电力局人员还未赶来处理事故时,可以在附近树起招牌,表示有危险,禁止人们接近电线落地之处(这在一些地方也有人这样做了,取得一定良好的效果)。如果各地民众都能自发自觉组织起来维护安全,有关悲剧的发生率就将会大大减少了。
电力局负责人的谈话有一定的道理。这次事故中,民众中是有人马上向电力局报告了,尽到了一份责任。但电力局的员工不能及时赶来处理,可能是玩忽职守,也可能是人手不够,一时照应不过来。这时附近民众如能更进一步组织起来,像吴丹星先生所说的那样,在电线落地附近悬挂警示招牌,提醒人们不要接近这些危险地区,确实是可以避免悲剧事件的发生。
但也有人对这电力局负责人的讲话不以为然,认为是本末倒置:你们有责任的人做事不认真,却要民众自己来负责?但一般人认为该负责人的讲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民如能更进一步发挥自己的组织功能,可以预防更多不幸事故的发生。当然前提是有关方面也应积极地加以配合工作,而不是推卸责任。
另据Pyi Myanmar杂志的报导,对触电而身亡的这位中学生的一切,仰光省电力工业暨交通部部长Daw Nilar Kyaw表示将完全负责任,一切丧事费用及抚恤金全部将完全由其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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