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的10种水产品自12月1日起可出口欧盟国家
缅华网 伊江树报导
据10月30日出版的《缅甸之光》报报导,自今年12月1日起,缅甸3个省的10种水产品将获得欧盟国家的进口许可证,这是由仰光省渔业工作局处获知的讯息。
缅甸的水产品来源有三:由近海捕捞所得,由陆地的江河湖泊中捕捞所得及养殖所得。在2013年时缅甸就已将国内20间水产品工厂生产的样品提交给欧盟国家检查,当时养殖的鱼虾还不能出口欧盟国家,只有由自然界捕捞所得的鱼虾才能出口欧盟。今年10月通过ISO的审查后,自12月1日起来自仰光省、伊洛瓦底省及德林达依省的10种养殖鱼虾才获准出口欧盟国家了。
“欧盟国家已允许包括淡水鱼、虾、螃蟹在内的10种水产养殖品出口,这些包括了仰光省端低(Twante)县的淡水鱼、皎丹(Kyauktan)县的螃蟹,伊洛瓦底省央冬(Nyaungdoon)县、马乌宾(Maubin)县、纳不打(Labutta)县、勃生(Pathein)县的淡水鱼、虾及软壳螃蟹,德林达依省遵素(Gyunsu)县的软壳螃蟹等水产品。这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20间水产品工厂中,有13间的产品获准出口了。”仰光省渔业工作局副局长U Thet Khine这样介绍道。
在缅甸,农业是基础,现在水产品也能出口创汇了。缅甸有望像越南那样成为水产品出口大国了。过去缅甸只能出口由自然界中捕获的水产品,现在也能够出口由各地的养殖场中生产出来的水产品了。
据悉,缅甸淡水鱼养殖业中,鲤鱼占了70%,而Ngar Ton(鲇鱼的一种)占15%,其他15%属各种鱼类。现在鲤鱼已逐渐失去市场,世界各地消费量最多的淡水鱼已经是Ngar Ton鲇鱼了。为了出口这鲇鱼,驻中国北京的缅甸大使馆也正在与有关方面协商之中。“这Ngar Ton在我们国家饲养也有一段时间了,有越南种、泰国种及自然种。中国方面对生产出来的各种鱼类都进行收购,为出口中国我们已与各方面都联系好了。”副局长U Thet Khine继续说道。
过去只有由自然界中捕获的水产品欧盟国家才允许向其出口,现在13间水产工厂生产出来的(由养殖场生产出来的)鱼虾也自12月1日起获准出口欧盟国家了,缅甸水产业有望在对外贸易中更上一层楼了。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