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就坚持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六点看法

编辑:新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4-06-28 18:58:52 共220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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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就坚持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六点看法

2014-06-28 18:29: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朱峰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活动于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28日举行的纪念大会并作主旨演讲。以下为讲话摘要: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刚才,登盛总统、安萨里副总统都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和美好世界谈了很好的想法和主张。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印度、缅甸有着广泛共识。我愿谈几点看法。


  第一,坚持主权平等。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各国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我们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反对出于一己之利和一己之见,采取非法手段颠覆别国合法政权。


  第二,坚持共同安全。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各国都有平等参与国际和地区安全事务的权利,也都有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的责任。我们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我们要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共同应对日益增多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对待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不能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热衷于使用武力,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道义贫乏、理念苍白的表现。只有基于道义、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我们要推动建设开放、透明、平等的亚太安全合作架构,推动各国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


  第三,坚持共同发展。天空足够大,地球足够大,世界足够大,容得下各国共同发展繁荣。一些国家越来越富裕,另一些国家长期贫穷落后,这样的局面是不可持续的。水涨船高,小河有水大河满,大家发展才能发展大家。各国在谋求自身发展时,应该积极促进其他国家共同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我们要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开放的区域合作,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反对任何以邻为壑、转嫁危机的意图和做法。


  我们要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增强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发达国家承担更多责任,努力缩小南北差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夯实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基础。


  第四,坚持合作共赢。“合则强,孤则弱。”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合作共赢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其他领域。


  我们应该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各方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不能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要相互补台、好戏连台。要积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摒弃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我们要坚持同舟共济、权责共担,携手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等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第五,坚持包容互鉴。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今世界有70多亿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5000多种语言。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多彩多姿、各有千秋,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企图建立单一文明的一统天下,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要倡导交流互鉴,注重汲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共同绘就人类文明美好画卷。


  第六,坚持公平正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公平正义还远远没有实现。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也肯定是不能成功的。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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