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缅甸银行账户存入出口创收的公司将被采取行动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3-10-07 13:00:07 共1102人阅读
文章导读 据商务部于10月6日发布的消息,根据《外汇管理法》对没有将出口创收的外汇存入缅甸银行的公司采取行动。

缅华网 小玉报导

据商务部于10月6日发布的消息,根据《外汇管理法》对没有将出口创收的外汇存入缅甸银行的公司采取行动。

如出口到亚洲国家,出口创收必须在出口之日起45天内存入出口商在缅甸的银行账户。如出口到其他国家,则应在出口之日起90天内存入出口商在缅甸的银行账户。

据悉,将对未存入出口创收的公司进行了调查,并采取法律行动。

中央银行表示,如发现尚未在规定期限内存入出口创收的公司,将向经贸部提交公司名单列表,并在相关AD银行进行通报。

下一步将会向缅甸工商会联盟(UMFFCU)提交公司名单列表,并进一步下达通知,要求

在通知后 2 周内未存入创收款项,经贸部部将吊销出口商和进口商执照。

中央银行表示,根据《外汇管理法》第 42-A 条,在吊销执照前尚未进行清算的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


来源:缅甸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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