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国管委实施《人民兵役法》允许征召年满18岁男女服役
来源:缅甸采购
缅甸国管委的信息小组昨天(10日)发文告宣布,缅甸国管委主席敏昂莱签署27/2024号命令,宣布缅甸《人民兵役法》于2024年2月10日起生效。
据悉,缅甸《人民兵役法》为2010年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政府制定,该法律制定13年多后的2024年2月10日,缅甸国管委主席敏昂莱签署命令,宣布缅甸《人民兵役法》正式生效。
《人民兵役法》规定,每名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必须应召入伍服役。年满18岁未满35岁的男性,年满18岁未满27岁的女性,都必须服兵役。符合技术性兵种征召对象者,征召年限则为:男性,年满18岁未满45岁;女性,年满18岁未满35岁。
根据该法第2条(A)款规定:
①普通男性服兵役的年龄为:18-35岁
②有技术性的男性服兵役年龄为:18-45岁(例如:医生、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与有其他技术专长人员)。
③普通女性服兵役的年龄为18-27岁。
④有技术性的女性服兵役年龄为:18-35岁(例如:医生、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与有其他技术专长人员)
第22条规定了以下人员可免服兵役:
①宗教工作人员(例如:永久出家修行的僧人)。
②已婚妇女(包括离婚但有孩子的妇女)
③ 任何肢体永久性残疾的人;
④经国防军体检委员会确定为永久(不适合)无资格服兵役的人。
⑤ 获得中央兵役招募组织发布豁免权的人员。
服役期限为:
(A)凡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均需应召服兵役,服役期限不超过24个月。
(B)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中,被征召担任军工专家者,服役期限不超过36个月。达到服兵役年龄的技术性兵种,征召服役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此外,如果国家发生紧急情况时,政府可将服役期限延长至5年。如不应征入伍逃兵役者,将被判处5年监禁。
据法新社报道,军政府信息小组在一份声明中说,军政府“发布了《人民兵役法》自2024年2月10日起生效的通知”。该法律由前军政府于2010年制定,但从未生效。
周六的声明没有提供更多细节,但称军政府国防部将“发布必要的规章制度、程序、公告命令、通知和指示”。没有详细说明被征召入伍的人将如何服役。
兵役法规定,在紧急状态期间,服役期限最多可延长到五年,而无视征召令的,可处以同等期限的监禁。
自2021年2月政变夺权以来,缅甸一直处于紧急状态中。反对军政府的“人民国防军”已招募数万名年轻新兵,并正在全国各地与军政府作战。
去年10月下旬,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组织在掸邦北部与军方开战,夺取领土并控制中缅贸易口岸。随后,缅甸全国各地反抗组织加大攻势,军方面临自三年来最大的危机。
分析人士表示,军政府正努力招募士兵,并迫使非战斗人员前往前线。
几名匿名消息人士称,缅北民地武攻势的成功和军方未能发起反击,削弱了中低层军官的士气。
军政府发言人佐敏吞在音频消息中说:“鉴于我国目前的情况,全民兵役制度至关重要。”“保卫国家的责任不仅限于士兵,还包括所有公民。希望每个人都自豪地遵守这项人民兵役法。”
缅甸网民已经开始调侃要集体当牧师或者和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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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网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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