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新强制征兵法的六个要点
来源:缅甸采购
本文译自《伊洛瓦底》(The Irrawaddy)
缅甸军政府于周六启动了一项全国征兵法,召集所有年轻男女在武装部队服役至少两年,努力镇压全国各地反政权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及其盟军抵抗力量日益增长的军事攻势。
这项法律于65年前首次颁布,前几届政府从未执行过。
该政权表示,将在稍后公布章程。以下解读关于《人民兵役法》的六个要点。
1.执法背后的动机
这项法律的实施正值缅甸军队在与抵抗力量的战斗中伤亡严重,特别是自1027行动和随后的攻势发起以来,以及征兵危机、逃兵,最重要的是,完全缺乏公众支持。
一位前少将告诉《伊洛瓦底江报》,该政权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补充作战力量。这些措施包括召回“擅离职守”的退伍军人、逃兵和士兵,并强行招募劳工或加入被称为“比都”的民兵组织。这位前少将解释说,正是在这些措施未能解决问题后,该政权才决定强制征兵。
军政府发言人左敏吞少将周一对军政府的宣传文件表示,这项法律的实施是为了打击人民国防军和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并捍卫国家主权,“因为一些超级大国以人权、民主和反恐为借口,发动战争、代理人战争,并对他们不喜欢的国家实施各种形式的制裁。”
2.谁有资格,谁可以豁免?
所有18-35岁的男性和18-27岁的女性都必须服役。
具有专业知识的男性年龄在18岁至45岁之间,具有专业技能的女性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
据说服兵役的时间不超过两年,但那些被征召为技术人员的人需要服三年的兵役。尽管如此,在目前的紧急状态下,这项服务可以延长五年。
公务员、学生、照顾年迈父母的人、正在康复的吸毒者、接受治疗的人和在监狱服刑的人可以暂时延期。(即使他们在延期后超过了年龄限制,他们最终也必须全额服役。)
豁免者包括宗教教团成员、已婚妇女、残疾人、征兵委员会豁免的人以及缅甸军事医疗评估委员会宣布永久不适合服兵役的人。
3.逃票处罚
逃避征兵可判处三至五年监禁,假装生病或残疾以逃避征兵将被判处五年监禁。
4.法律的起源
1959年,缅甸第一位独裁者奈温将军作为临时政府首脑颁布了这项法律。1962年,他在缅甸发动了第一次政变。2010年11月,当时的独裁者丹瑞修改了法律。然而,在奈温、丹瑞、登盛的准文官政府或被推翻的全国民主联盟政府的领导下,它从未得到执行。
敏昂莱在政变三年后的2024年2月10日实施了这项法律,因为他的政权似乎越来越无法应对全国范围内的武装抵抗。
5.法律可能产生的影响
预计这项法律将严重影响该国的人力资源,因为它针对的是18至35岁的年轻人。
政变后,许多人为了安全和更好的生活离开了缅甸,而这项法律的实施预计将加剧人才外流。邻国面临的缅甸难民危机预计将进一步恶化。
观察人士表示,由于这项法律将影响军事支持者和非军事支持者,它可能会助长对该政权的反对。
人们担心,由于人力严重短缺,缅甸军方将越来越多地召集平民做搬运工。分析人士认为,这项法律也可能促使更多年轻人加入反政府势力。
6.从征兵到贪污勒索
这项法律为政权提供了一个向人们勒索钱财的机会,尤其是希望避免征兵的富裕家庭。然而,该政权不会放过穷人挤奶。
政变后进入城镇的军政府士兵在深夜检查家庭时任意逮捕——据称是为了寻找未登记的客人——并勒索钱财以换取释放被拘留者,这已成为惯例。观察人士表示,这项法律将成为他们的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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