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存许可证续期12月31日截止 逾期每日罚2%

编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6-10-12 23:41:28 共107人阅读
文章导读 矿业局通知: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须于12月31日前申请续期,逾期每日按许可证费用的2%缴纳罚款。

缅华网  小玉报道

矿业局通知: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须于12月31日前申请续期,逾期每日按许可证费用的2%缴纳罚款。

据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矿业局通知,该局核发的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需办理续期的持证人,应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

根据石油细则第119条规定,持证人须在许可证到期前两个月申请办理下一年度续期。

通知指出,逾期申请续期者,自2027年1月1日起,每日须缴纳储存许可证费用2%的逾期罚款。

此外,根据该部2023年10月31日发布的第037/2023号通告,许可证到期后一年内未申请续期的,将自动失效并从名册中注销。

申请续期时,须提交续期申请书、储存许可证原件、矿业局最近一次实地检查记录副本,以及加油站、储罐或仓库当前状况的照片记录。

通知称,如需了解详情,可联系内比都第(19)号办公室矿业局,电话:067-3409376。


来源:Popular New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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