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让工人加班须提前一周预先取得许可 否则将面临罚款

编辑:缅甸金凤凰中文报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1-13 15:33:31 共1825人阅读
文章导读 工厂让工人加班须提前一周预先取得许可 否则将面临罚款

 

工厂让工人加班须提前一周预先取得许可  否则将面临罚款

2015-01-13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讯】从工厂与劳工法检查局获悉,根据重新修订的工厂条例,雇主如在没有预先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让工人加班,将被罚款200万缅元。工厂条例修订工作已告完成,现已提交联邦最高检察厅。

    据悉,根据1951年工厂条例,雇主如在没有预先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让工人加班,被判处3个月的刑罚,或被罚款500缅元。

    据工厂与劳工法调查局消息,2014年,有关方面对违反规定让工人加班的仰光省27家工厂进行追究。据悉,雇主如想让工人加班,须提前1个星期取得许可。

    据悉,工人如就雇主让他们加班事宜有所不服,可向劳工、就业与社会保障部所属投诉中心(Complaint Center)投诉。

    有些工人评论说,尽管当局制定多种保护工人的规定,但由于相关方面的监管工作有所薄弱,对于工人来说还是没有起到保护作用。

    据悉,在2014年,雇主与工人之间的纠纷案件共计232起,其中仰光省工厂与劳工法检查局处理了188起,为工人重新领取1.69亿缅元补偿金。仰光省工厂与劳工法检查局局长杜莫莫顿表示,工人要求增加工资、工头和工人发生纠纷、工人过时加班等原因造成主与工人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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