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回应"进入中国境内缅甸便民不得继续停留"

编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3-06 11:51:53 共1574人阅读
文章导读 外交部回应"进入中国境内缅甸便民不得继续停留"

 

外交部回应"进入中国境内缅甸便民不得继续停留"

发稿时间:2015-03-05 10:18:0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5日主持例行记者会,就缅北冲突、斯里兰卡港口城项目停工等答记者问。

  以下是外交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实录:

  问:第一,你能否介绍中方和哥伦比亚政府就中国船只被扣押事进行沟通的最新情况?第二,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昨天在北京会见了缅甸前驻华大使一行。这是否是缅北冲突发生以来中缅双方进行的最高级别接触?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昨天我已经回答了。中方正与哥伦比亚方面进行沟通,目前我没有更多信息可以提供。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已发布了有关消息。自从缅北发生局部冲突以来,中方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同缅方保持着密切沟通,有关情况以及中方对缅北局势的立场,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孔铉佑在3月1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已经作了全面介绍。我想重申,中方一向尊重缅甸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希望缅甸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尽快使事态降温,尽快恢复边境地区和平与稳定。中方愿根据缅方意愿,继续为推进缅北和平进程、恢复边境地区和平与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问:有报道称,中方要求进入中国境内的缅甸边民不能继续停留,须返回缅甸。你能否证实?

  答:你提到的可能是最近有报道称中方加强了对中缅边境的管理措施。经了解,考虑到受缅北冲突影响,中缅边境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风险,中国地方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日发布公告,对有关区域的人员、车辆通行作出了具体规定,旨在更好地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可查阅有关地方政府公告。

  我们已多次表示,缅北发生局部冲突以来,中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进入中国境内的缅甸边民给予必要协助和妥善安置。我们希望缅北冲突能够尽早结束,边境地区安全秩序能够尽早恢复,那些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暂时进入中国境内的缅甸边民能够尽早返回家园。

  问:4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再次就中国反恐法立法表示关切,称中方制定反恐法时应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已多次表明了有关原则立场。关于中国立法制定反恐法,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女士已就有关立法考虑和执行原则等作了明确回答,强调指出,中方采取有关措施有严格限制条件,一是为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二是仅限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适用,三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这符合行政法原则,也是国际普遍做法,不会影响网络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制定反恐法完全是中国的内政,我们没有义务主动咨询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也没有权力要求中方这么做。希望美方正确看待中方正常立法活动。

  问:印度外秘苏杰生3日开始对巴基斯坦进行为期两天的访问,这是印巴自去年8月中止外秘级会谈后首次进行对话。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印度和巴基斯坦是南亚重要国家,我们欢迎两国关系出现积极改善势头,这对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双方通过和平对话妥善解决有关分歧,不断改善两国关系。

  问:据报道,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已经停工。斯方是否向中方解释了停工原因?中方对此有何评论?这是否会影响中斯关系?

  答:2月27日至28日,斯里兰卡外长萨马拉维拉应王毅外长邀请对中国进行了访问。萨马拉维拉外长向中方表示,斯里兰卡欢迎中国企业继续赴斯投资兴业,有关审议并非单独针对中方在斯合作项目,而是旨在创造更加良好投资环境,斯方会同中方就涉华合作项目评估结果保持沟通。中方理解和尊重斯新政府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相信斯方会从中斯友好大局和斯国家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中方企业赴斯投资的信心。

  问: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4日称,日方对中国开通钓鱼岛宣传网站英、日文版提出抗议并要求删除,称网站中关于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的主张是歪曲事实,完全无法接受。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这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你提到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认为中方有关主张无法接受,我想指出,事实就是事实,不管日方主观上愿不愿意接受,客观上这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中国有关部门开设有关网站,有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经纬和中方的一贯立场。中方不接受日方无理要求,并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历史,尊重事实,为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作出建设性努力。


 
0
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联系我们

邮箱:mhwmm.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