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旅行社反对新的出境游执照规定 (振春)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03-07 13:11:01 共1524人阅读
文章导读 缅甸旅行社反对新的出境游执照规定 (振春)
 

缅甸旅行社反对新的出境游执照规定

振春 译自2015年3月5日《缅甸时报》

    超过一百多家已经注册的旅行社对新的出境游规定表示反对,该新规定对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获得执照做出了许多过于严格的规定而受到批评。

    缅甸酒店和旅游部要求旅行社和旅游公司申请出境游业务的执照,该新法规经过旅游界一年多的游说之后于1月1日出台。但该执照并非开放给所有的旅行社,旅游部主任吴苗温伦说,申请者还必须缴纳一千万缅币作为押金并且需要具备从事旅游业务两年的经验,也可以考虑在接受缅甸联邦旅游协会的推荐基础上再缴纳缅币30万的执照费。

    吴苗温伦说之所以需要缴纳押金是为了在发生争议时给旅游者或国外旅游企业提供补偿,但是缅甸旅游协会的120多位会员对该新法的规定提交了反对意见。

    缅甸密樱桃旅游公司的总经理杜樱桃温认为该新法的条款将成为小公司的“阻碍”,她还说:“押金和两年从业经验的要求完全没有必要,因此120多家旅行社都已经于2月28日向缅甸联邦旅游协会提交了抗议书。”她又补充说:“只要旅行社能够提供适当的服务并确保安全,就应该可以允许他们去经营,根本不需要一些没有必要的规定。”

    缅甸联邦旅游协会的秘书长吴侬侬表示已经将这些投书意见转交到旅游部,他还补充说:协会对押金可能对一些小企业来说难以缴付这一点表示同意,但同时他相信对出境游做出一些规定还是有必要的。 “我们将继续向旅游部反映我们这些会员的意见,但是有一些旅行社并没有对客户的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我们在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机会的同时也要保护客户的权益。”“如果我们能创造一个体系,该体系在保证能为游客提供适当补偿的同时提交少于一千万缅币的押金的话,将会是一个共赢的局面。”

尽管还缺乏一种执照体系,但是很多旅行社多年以来一直都在从事这出境游团队的业务。

    一家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哥觉莫德说他在去年为全家赴欧洲旅游选择旅行社时是根据一位朋友的推荐来决定的。他对加强旅游业管理的努力表示赞同。他说:“尽管在我们的行程中有些事情并非完美,但我们还是比较满意,因为我们了解他们都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是我们并不了解这些旅行社居然没有相应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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