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归侨符合条件应享有国家养老退休金权益事宜一項政策建議書(草案)

编辑:网络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6-04-20 12:34:56 共1757人阅读
文章导读 关于境外归侨符合条件应享有国家养老退休金权益事宜一項政策建議書(草案)

    当看到网上流传的根据2015年7月1日,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规定文件副本后,香港侨界部分老侨在2016/04/01一次座谈会上进行了热烈的议论,强烈期盼该政策能适用并惠及香港、澳门等地数万名符合资格的老归侨。

    香港的归侨,绝大多数历经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历炼,感受过社会主义制度的教育和哺养,许多人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建设新中国,毅然回国深造学习和建设祖国,把自己一生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了祖国的华侨青少年。

     文革期间因"海外关系"长期受到岐视或批判,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数十万归侨,在祖国开放政策的关怀下,来到港英统治下的香港,人生地不熟,由于曽在大陆地区的生活而倍受岐视,然而,正是在港逐渐成形的这一归侨新群体,发扬爱国华侨不怕困苦,吃苦耐劳精神,团结向上,守望相助,共同付出新的血汗建设新家园。

     上世记八十年初期开始,他们是第一批投身到筹组和活跃侨社活动的骨干,是第一批不拿任何报酬、黙默工作不求名利的"侨友义工队",又是第一批站在拥护香港九七回归第一线,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坚决反对港独、台独和各种民主激进派的香港爱国爱港阵线的中坚力量。

     如今这一代人逐渐走向自己的晚年,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其中不少老侨错过在大陆期间享有的养老退休金,来到香港又错过了后来建立的各种退休保障与强积金的储备,一旦失业或退休,都成了"双错过"的"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贫困老侨。

     在不断日益加深和扩大的贫富两极分化中,侨界群体不可避免地开始出现新的两极分化。特别在广大基层侨友中的老侨,在老侨中的病、残、弱、贫侨,这四者构成了我们侨界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大家认为,这是每一位真正为祖国付出过劳动的归侨应享有的基本权益。这一政策的落实,不仅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侨胞基本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同时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必将产生重大的政治影响。

     由于全国各地来港的归侨情况比较复杂,赴港理由千差万别,出境手续各种各样,加上"一国两制"的制约,一些涉侨部门的干部认,为有关落实全国社保基金的条例,恐不宜照搬来港,等等。

     为此,我们建议可否"化繁为简",面向多数人,共同协商一个变通办法,按本港归侨实际制订具体办法,有利落实。将本港符合享受中国养老金政策的老归侨,统一按照<香港老归侨养老补助金>(暂称)的名义替代,发还香港老归侨老年退休养老金。


     现特提出本建议(草案) 供参考试行。


    1) 凡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从海外回国升学,后在国内分配工作并生活,工龄超过十五年或十五年以上的香港归侨,有权申领这一养老补助金。(十年到十五年工龄者,可否考虑允许按本人当年的工资水平,按社保规定的比例,补交齐所差年份的社保金) 。


    2) 年满65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者即可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自身的回国时间和国内所在单位,归侨、健在证明。(可由所在侨社或两名相识的归侨证明) 并经相关侨社机构审核通过,名单应上报国侨办相应机构备案。


    3) 建议符合条件者:参照香港65岁以上长者享用一份老年金的办法,每月补助符合条件的老归侨1000元人民币(建议),80岁以上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贫困老人每月补助高龄贫侨津贴2000元人民币(建议)直至本人去世为止。


    4) 由国侨办授权,委托香港侨界联合成立专职机构,负责管理和派发,专款专用。为能早日落实该项政策,强烈希望国侨办和香港侨界代表展开接触和对话,传达国家政府有关涉侨养老金文件的内容及是否适合港归侨的具体意见。既便不合适,亦希望正面说明,不要不理睬。


    5) 所有的申领条例和申领人资格一律在网上透明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6)其它尚需商议事宜


    以上建议(草案),恳请回应。


    香港侨界部分团体和人士:(团体个人姓名排序不分先后)


    香港华侨华人研究中心,香港印度尼西亚研究学社、香港缅华互助会、星马研究社、印度尼西亚苏岛华侨抗日920事件学会、印度尼西亚苏北华侨华人历史会社、香港侨友社、香江夕阳红联谊会


    王锦彪、李振德、许丕新、温竞文、张欣荣、张茂荣、熊志仁、翁克敏、郑光煌、王明、李春富、黎亚久、叶怡辉、王金铭、周芸、唐傲、何敦夫、杜成国、邝福蒸、李锦玉、岑远之、罗访莉、曾焕端、杨庆华、林瑞模、


    注:凡自愿同意此份政策建议书(草案)内容,可向本人来邮表示意见。本召集人将会把名字署上。以上名单若有误有错请即电邮告之。此草案保留至本周末。下周一(4月18日)将正式发送以下主要单位。


    国侨办裘援平主任

    中国侨联林军主席

    中联办协调部朱刚强先生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余国春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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