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能源中心执行主任:东盟期待与中国加强能源合作

编辑:经济日报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6-04-28 09:59:38 共1586人阅读
文章导读 东盟能源中心执行主任:东盟期待与中国加强能源合作

   在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建立25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期间,《经济日报》记者就东盟能源领域发展前景和中国—东盟能源合作相关问题,专访了东盟能源中心执行主任桑加燕·弗拉沃萨姆。


  记者:作为东盟官方能源机构的负责人,您如何看待全球能源领域的新变化?


  桑加燕·弗拉沃萨姆:巴黎气候变化峰会后,与会国在推动能源领域的变革以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清洁能源和能源效率两大议题上加大投入的动力进一步增强,这是全球能源领域的新潮流。这股新潮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各国普遍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二是投融资模式更为丰富;三是新能源的价格劣势逐渐消除;四是各国正积极完善能源领域机制体制的变革以支持新能源发展。


  记者:在这一全球背景下,东盟能源领域发展有何独特性?


  桑加燕·弗拉沃萨姆:东盟能源领域的发展是全球能源变革的缩影,但东盟也有自身特色。东盟能源中心今年1月份发布的《东盟2013—2035年能源展望》预计,未来20年东盟“全领域基础能源供给”将翻两番,这也是支撑东盟整体经济增长所需的能源供给规模。同时,《东盟2016—2020年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中指出,能源市场建设和能源互联互通将是两大优先领域,能源安全性、可获得性、可消费性将是三大现实挑战。


  未来5年,东盟国家将在地区电网、天然气管道、清洁煤炭技术、能源效率和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民用核能、地区能源政策和计划协调这“七大战略成果”上,努力缩小目标与现实的差距。比如,在完善东盟电网互联互通方面,要在双边和多边两个层面的合作上加以推进。其中,加大与中国发电和电力贸易等领域的合作力度十分重要。又比如,可再生能源在东盟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从当前的10%增长到2035年的23%,能效到2020年要较2005年提高20%。


  记者:东盟能源领域的变革,与东盟一体化进程的整体推进有何关系?


  桑加燕·弗拉沃萨姆:能源领域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推动东盟一体化进程,能源互联互通是东盟成员国的共同利益。比如,天然气进口的二次出口合作,让天然气进口国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富余的进口量,在域内培育起具有价格优势的天然气二级市场,这有助于帮助解决域内贸易壁垒问题,强化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


  更重要的是,东盟各国的成功经验和商业模式可以相互分享,若干国家在域内能源贸易领域的率先突破将带动其他国家在相同领域的发展,并加速整个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同时,为协调东盟共同体在能源问题上与外部的关系,我们正积极地推动成员国进行战略对接和政策协调,这有助于资本市场形成对东盟能源市场的长期信心。


  记者:在此进程中,中国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桑加燕·弗拉沃萨姆:鉴于对经济发展和能源成本的综合考量,到2035年东盟整体对煤炭的需求量仍将高于天然气等其他能源。中国正在进行多元化的能源结构改革,在低碳经济发展、清洁煤炭技术和提高节能效率上积累了大量经验,这是东盟国家迫切需要的。中国是东盟三大伙伴国中唯一与东盟接壤的国家,在与东盟国家的能源互联互通上具有天然优势。事实上,中国已与老挝、缅甸、越南等东盟国家在能源合作方面取得早期收获,未来合作前景更是十分广阔。在最近一次东盟—中国能源部长会议中,双方就共同发展民用核能、互助开展相关能力建设等问题进一步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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