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这个条件 项目投资无需再通过MIC批准

编辑:缅甸金凤凰中文报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7-03-13 10:38:45 共1093人阅读
文章导读 只要符合这个条件 项目投资无需再通过MIC批准

计划与财政部3月3日发布通令,宣布省邦行政长官和省邦投资委员会主席有权审批投资金额500万美元以下或60亿缅元以下的经济项目。

依据新《缅甸投资法》第24(h)条款和《缅甸投资法实施条例》,省邦政府有权力审批相关经济项目。

对此,缅甸工商联合总会副主席貌貌勒评论称,地方政府和投资委员会分会开始获得经济主导权,这意味着中央管控机制将会逐步消失。

目前,对于国内外经济项目的申请,缅甸投资委员会(MIC)会事先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和相关省邦政府的同意,随后才进行审批通过

近日,缅甸投资委员会已公布,投资者如在政府所规定的三类发展区进行投资,将豁免和豁减收入税。这一措施将于4月1日生效。三类发展地区包括,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发展的地区;发达地区。在全国省邦地区中,13个省邦的160余个镇区被列入欠发达地区;11个省邦的122个镇区被列入具有一定发展的地区;曼德勒省14个镇区和仰光省32个镇区被列入发达地区。

据缅甸投资委员会统计,本财年前10个月中(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中旬),缅甸投资委员会审批了106个外资项目,投资额约44.49亿美元;再加上原有的外资企业的增资金额13亿美元和在迪洛瓦特区的投资额约2 亿美元,本财年外国投资额已超过预期目标的60亿美元。在本财年在缅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以新加坡投资额最多,投资额约为3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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