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高峰研讨会在京召开
(“一带一路”)
当地时间2017年3月23日,由中国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津、沪、冀、辽、吉、黑、苏、闽、云、陕、甘、桂、宁、新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协办,北京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外事委员会具体承办的律师服务“一带一路”高峰研讨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丘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副秘书长李海伟;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马捷;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副主任陈军超;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伟;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张巍、殷杰、赵曾海、高警兵、刘卫东,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陈强;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世清;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文莉;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琪;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政平;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窦醒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罗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金山;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相关部门律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研究会260余名律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巍副会长主持。
开幕式上,高子程会长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莅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对积极参与本次会议的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政府会与沿线国家开展更多更丰富的交流活动,也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贸易投资,这也为律师提供了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他强调,在面对“一带一路”建设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律师自身也应当做好充足的储备,全面领会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的精神,加强涉外法律业务的学习,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和政策,提高涉外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提升处理涉外法律纠纷和开拓相关法律服务市场的能力。
李亚兰会长代表协办单位对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做出了表态,同时对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表示感谢。
王俊峰会长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以此为契机,共同深入交流“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律师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发挥律师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丘征副司长在致辞中强调,一是律师行业要全面深入的了解《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对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出的要求;二是要适应“一带一路”建设中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密切跟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充分的利用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手段,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贸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针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整合各专业领域人才,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的研究,增强与各有关方面的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和借鉴,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提的更高。
马捷副巡视员在致辞中指出,律师服务“一带一路”高峰研讨会的召开,是律师行业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精神,全面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律师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希望广大律师: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切合点和切入点;二是要不断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律师行业的沟通,以及和其他法律服务相关行业的合作,在交流中找到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的关键点;三是要注重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建立不同法律制度框架下的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形成“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理论体系,同时加强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法律制度,努力提高“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随后,高子程会长宣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环境分析报告》正式发布。此《报告》由北京律协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组织30余名专业律师精心编写,并多次邀请境内外企业界和法律界专业人士召开评审会,历经百余天,最终定稿完成。《报告》共有三册,分别对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捷克等国家的海外投资法律环境进行分析,为向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清晰的借鉴和参考。
开幕式结束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副主任陈军超、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伟围绕“中国律师先行在‘一带一路’实施中的重要性”为主题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
3月23日下午,研讨会围绕“中国律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和“中国律师在‘一带一路’实施中的法律服务”两个主题展开讨论,来自中国国内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的10余名律师发表了主题演讲并同与会律师展开了热烈的互动交流。部分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负责人分别对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