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在会见缅甸首席大法官吞吞乌一行

编辑:最高法院网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7-06-09 09:24:38 共1041人阅读
文章导读 沈德咏在会见缅甸首席大法官吞吞乌一行

昨天(6月8日)中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会见了缅甸首席大法官吞吞乌一行并进行餐叙。沈德咏指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司法机关应当有所作为,不能缺位。

沈德咏对吞吞乌首席大法官率团出席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表示欢迎。他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对吞吞乌首席大法官率领缅甸代表团出席本次论坛高度重视。中缅两国唇齿相依,山水相连,两国人民有着深厚的胞波情谊。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得到全面发展。两国最高司法机关和地方司法机关也交往频繁、交流密切。昨天,周强院长在会见吞吞乌首席大法官时,吞吞乌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两国最高司法机关司法交流合作的强烈愿望,对此我们表示赞赏和支持。

沈德咏表示,缅甸是“一带一路”上的重要国家。“一带一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倡导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对于“一带一路”上的国家和人民而言,“一带一路”既是繁荣发展之路,也是共同富裕之路,对推进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一带一路”也是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举措和必由之路,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沈德咏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快速推进和不断发展,沿线国家人员往来交流增多,经贸投资活动更加活跃,相关纠纷的增加不可避免。如何依法、公正、快捷解决经贸领域的相关争端,促进经济贸易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相关国家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相关国家的司法机关要有所作为,不能缺位。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共同商讨司法发展大计,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吞吞乌首席大法官感谢沈德咏的会见。他表示,中缅两国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由于两国接壤边界很长,两国经济贸易日益增长,经济、贸易纠纷案件也必然逐步增多,两国司法机关在解决经济贸易领域纠纷的合作空间很大。作为缅甸首席大法官,愿意在加强两国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高级法官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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