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香港这些人终于被判重刑了!
国科环宇
来源:凤凰军事新闻 新财迷 环球网
据报道,在香港前年春节发生的旺角暴乱中,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及煽惑暴动等共6罪,高院陪审团最终裁定他及另一被告卢建民各一项暴动罪成。
11日,第一被告梁天琦就暴动罪及袭警罪分别被判监6年及1年,两项控罪同期执行,总刑期为6年;第三被告卢建民就暴动罪被判囚7年,被告黄家驹被判囚3年半。
旺角暴乱过去两年多,香港警方拘捕80男11女共91人,年龄在14岁至70岁之间,其中60人已被起诉或正循司法程序处理,5人保释候查,26人经调查后获释。卢建民被判监禁7年,“是近年由示威及社运延伸的检控中,判得最重的案件”。另外事件中还有数人“逃脱”,包括被告李倩怡、“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黄台仰及成员李东升,3人均被通缉。
为何香港的“港独”在过去一些年越来越猖狂,直到2014年8月香港发生占中以及后来爆发“旺角暴乱”?根本原因就在于,香港的法律掌握在外国人手中,过去港府又显得过于软弱,结果是导致“港独”分子越来越猖狂,越来越肆无忌惮,最后试图通过“占中”、“暴乱”来达到实现“港独”的目的。
这都是当时英国撤走时,故意留下的坑。香港回归之前,被英国殖民了很长的时间,社会方方面面已经基本被英国控制。英国后来虽然撤走了,但却留下了很多钉子。
诸如终身制大法官,以及法官可以是外国人等规定。等到中国收回香港后,这些“外籍香港终身大法官们”就开始使坏了。凡是美英培养的反社会暴乱分子,法官一律轻判纵容。反之谁要是敢得罪或反对这些反社会暴乱分子,法官就将其判刑收监。
可以说,香港法制已经被这些外籍法官搞得暗无天日。一些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被判刑,一些爱国爱港的人士因为痛骂港毒分子而被判刑或重罚,可以说是令人心寒。
如此惩治,这些人当然越来越猖狂,因为“坐牢”几天不但对他们没坏处,还让他们的政治名声大噪,于是乎这些人越来越有劲。
关于严惩这些“港独”人员占豪曾呼吁过多次,并且明确提出,如果香港法院继续如此,我们必须将司法权收回,让那些外国法官离开香港。估计,过去两年时间在新的特首上台后,香港明显有了改善,教科书改了,法院判决也终于看似正常了。这一次,对“旺角暴乱”涉案人员最重判了7年,其它判了6年和三年半,这样才有震慑力。试想,搞不好判个七八年甚至十多年,这辈子可能就完了,坐牢几年谁还认识他们?
所以,有这样的约束,相信这些“港独”都得收敛。
因此,说白了,“港独”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我们的治理问题,之所以有这么多“港独”余孽不断制造麻烦,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相信,多判几个这样的人,情况会大有改观。特别是像黄之锋这样的领头者,应该判10年到20年,如此方能真正震慑这些“港独”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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