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加大力度打击中缅境内外人贩团伙

编辑:青岛新闻网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14-10-24 05:39:25 共1840人阅读
文章导读 中国公安加大力度打击中缅境内外人贩团伙

 

中国公安加大力度打击中缅境内外人贩团伙

青岛新闻网 2010-02-02 08:24:14 中国经济周刊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原标题:大量缅甸少女被拐来华 以为嫁中国就享福

    穿过云南4060公里的边境线,通过境内外人贩子的勾结,越来越多的缅甸等外籍女子被拐卖到中国。

    她们为什么会被拐卖?“买家”是谁?人贩子如何分赃?被拐女子怎样被解救?拐卖团伙又是如何被公安机关抓获的?2009年12月下旬,《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远赴中缅边境,对公安机关掀起的硝烟正浓的打击拐卖战役进行跟踪采访。通过调查,跨境拐卖妇女这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

    黄昏时分,遍体鳞伤、又冷又饿的缅甸女孩万美玲(音译),从关她的小房子里逃了出来。在陌生的大山里走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山脚下的公路,微弱的曙光中,那条路若隐若现,犹如一条小河伸向远方。

    瘫坐在潮湿的路基上,望着眼前不断闪过的汽车,万美玲已没有了喊救命的力气。她不知道顺着这条路,是否能回到缅甸,更不知道这里并不是她要去的中国安徽,而是距安徽千里之外的四川峨眉山区。

    20岁的万美玲家住缅甸仰光。2009年10月底,缅甸人贩子谎称带万美玲去“中国安徽打工挣大钱”,把她骗来中国,并转手卖给了四川籍人贩子。四川人贩子把万美玲关在山村的小屋子里等待买主。不堪屈辱和打骂的万美玲,从关她的小屋子里逃了出来,在山里走了一天一夜,最终昏倒在了公路旁。

    一个好心的司机把浑身冰冷的万美玲送到了峨眉山公路收费站,收费站打110报警,110叫来了救护车……几经周折,两个月之后,万美玲被解救回了缅甸。

    2009年12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缅甸木姐市的一个救助站,见到了惊魂未定的万美玲,回忆起“被卖”的经历,万美玲失声痛哭……

被拐“缅女”人数一年暴涨四倍

    在距缅甸木姐市城区不远的一大片农田中间,有一幢孤零零的三层小楼,这看似破旧的房子,却有着特殊的身份——缅中木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

    2009年12月17日傍晚,记者在翻译人员的陪同下,走进了这幢小楼。“具体数字不便说,但我可以告诉你,2009年,缅甸女性被拐卖到中国的人数,是2008年的4倍,情况非常糟糕。”该办公室负责人密妮吴(音译)表示。

    尽管密妮吴不愿透露被拐卖妇女的具体数字,但来自云南省公安厅的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交界的4060公里的边境线上,正有数不清的“万美玲”们,不断被人贩子拐卖到中国。

    对于被拐卖“缅女”的真实情况,云南省德宏自治州瑞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林惠明表示,2007年,通过瑞丽警方移交缅甸的被解救“缅女”人数是54人,2008年是87人,2009年是268人,“这只是冰山一角,缅甸方面的做法是,只有家属报案,才会立案并要求中方帮助解救。但问题是,大多数家属其实是被蒙在鼓里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或者姐妹是被‘卖’到了中国。”

    林惠明表示,在缅甸籍人贩子的“忽悠”下,家属们一般都会“放心”地以为,孩子是去中国过好日子的,只有一些瞒着家里跑出来的,还有被卖到中国后,找机会给家里打电话求救的女子,才最终被认定是被拐卖了。“所以,‘缅女’被拐卖到中国的真实数量,根本无法统计。”

    2009年12月14日,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打拐队队长李顺琼告诉记者,自2009年4月9日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屡破拐卖妇女儿童大案要案;共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66起,其中,侦破部、厅督办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1名,包括3名公安部通缉的A级逃犯;摧毁犯罪团伙22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342名。

“拐卖夫妻档”牵出惊天大案

    2009年7月,瑞丽警方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24特大跨境拐卖妇女案。“这个团伙共拐卖缅女90多人,这还是不完全统计。尽管我们打掉了这个新中国以来最大的跨境拐卖妇女犯罪团伙,但在暴利的驱使下,仍有人在铤而走险。”林惠明告诉记者,4?24专案共抓获以缅甸人也谬、贝达温为首的犯罪嫌疑人70多人,“每次集中提审,我们都得租两辆大巴车去监狱提人,场面很‘壮观’。”

    据林惠明介绍,4?24专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要案,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对此案极为重视。“这个拐卖团伙人数众多,成员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大团伙中包含着小团伙,很多团伙成员之间是兄弟姐妹、亲戚朋友、表姑表嫂等亲密关系,这为侦破带来极大难度。”林惠明告诉记者,也有一些拐卖团伙成员,其本身就是被拐卖到中国的受害者,受暴利驱使及报复心理,自己被卖到中国后,转而开始骗别人,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2009年7月初, 当地人在瑞丽乡下的农田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知情人辨认,此女为缅甸籍女孩马裘裘度(音译),经鉴定,此女系他杀,且手段残忍。

    此案侦查过程中,一个瑞丽当地的女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她的名字叫“喊荣”。

    “喊荣是傣族女子,36岁,离异并再婚,前任丈夫是缅甸人,精通缅甸语。”林惠明告诉记者,缅甸女孩被杀之前,曾有人看见她和喊荣在一起有说有笑,女孩被杀后,喊荣却消失了。“我们是在半山腰的窝棚里把她抓获的。据喊荣供认,缅甸女孩马裘裘度被人贩子拐卖到了中国,由于身体不好遭遇买主‘退货’,人贩子把女孩带到农田里残忍地杀害了。此前,喊荣一直在这个特大团伙里做联络人兼翻译。马裘裘度就是她亲自从边境线上移交给中国人贩子的。喊荣的现任丈夫丁某也是这个拐卖团伙的成员,两个人是不折不扣的‘拐卖夫妻档’。”

    2009年12月18日下午,记者在瑞丽刑警大队的审讯室里,见到了戴着手铐的喊荣夫妇。喊荣一再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帮人“买媳妇”是违法的,现在很后悔。喊荣的现任丈夫丁某40岁,此前一直做木材生意,和喊荣结婚后,他便“改行”和妻子一起做起了“人口生意”。“我们寨子,还有临近的寨子里,至少有1000人在干这事儿(拐卖缅甸妇女),这么多人都在做,我就觉得是正常的事了。”喊荣的丈夫向记者表示说。

    “我们以喊荣夫妇为突破口,顺藤摸瓜,最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70多名。”林惠明告诉记者,“但由于跨境拐卖妇女案件的特殊性,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个团伙到底拐卖了多少人,很多被卖到内地的女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缅女”最高卖到5万元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缅甸女子被拐卖到中国?中国的“买家”是些什么人?“拐卖团伙”成员之间如何联络?如何分赃?卖一个“缅女”能赚多少钱?随着记者采访的不断深入,这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渐渐浮出水面。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令一些邻国的百姓对中国充满向往。而在我国山东、安徽、湖北、河南、福建、四川等省份的欠发达地区,不少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媳妇,索性就花钱买一个老婆。这是导致贩卖人口市场‘供需两旺’、案件高发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李顺琼队长分析认为。

    2009年12月19日,昆明一家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李小姐向记者讲述了她在缅甸的经历:“那次我们去缅甸仰光旅游,当地一个卖食品的中年妇女见中国游客衣着时尚,且花钱大方,便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求求你,请把我女儿带走吧,带到中国去过好日子。’”

    采访中,不少基层干警向记者表示,除了被卖到农村做老婆,一些年轻貌美的缅甸、越南籍女孩,还被拐卖到洗头房等场所,成为了“按摩女”。“我们曾一次解救过50名越南女孩。这些女孩被拐卖到中国某沿海发达地区,从事色情服务。”地处中越边境的云南省文山州刑侦支队支队长李文庭告诉记者。

    “20世纪70年代,云南就已经出现了买缅甸、越南女子做老婆的事,但那时只是个别现象。而目前,这种现象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产业。其‘家族式’、‘集团化’特点越来越明显。”林惠明表示,在中缅边境地区,两国边民在语言、文化传统、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很多相似甚至相通的地方,这为两国人贩子能够“顺畅合作”提供了天然条件。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把缅甸女孩拐卖到中国大致分为五个步骤:首先,缅甸人贩子先在本国内物色“产品”(年轻女孩),选定目标后,开始以“去中国打工挣钱、旅游、给找个好婆家”等为诱饵,致使目标上钩。接下来,缅甸籍人贩子会把有可能被带到中国的女孩年龄、相貌、身材、性格等信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云南边境地区的人贩子。第三步,云南人贩子与中国内地的人贩子联系,寻找买家,并与“买主”谈好价钱。第四步,云南人贩子与缅甸人贩子在中缅边境的中国一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后一步是运输,把“产品”安全而秘密地交到最终买家的手里。

    “侦查中我们发现,不少被拐卖的‘缅女’被多次转手,到最后,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孩的下落,这也为我们的解救工作带来很大麻烦。还有一个新情况是,已经有拐卖团伙在瑞丽建立了地下窝点。缅甸人贩子在瑞丽租房子住下来,他们负责与下一链条洽谈业务,负责‘产品’的‘销售’和交接,这就像‘拐卖集团’在云南设立的办事处。”林惠明告诉记者,拐卖团伙还有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在已抓获拐卖团伙成员中,37%是女性。

    瑞丽打拐队付发云警官告诉记者:“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缅女’的价格上涨很快。2008年,年轻貌美,身材又好的缅女最多能卖2万~3万元人民币,条件差的‘缅女’有时候不到1万元就出手了。但是2009年,长得再差的缅女,最低价格也在38000元以上,低于这个数免谈,条件好的能买到4万元甚至5万元。‘人口市场’的火爆,令那些人贩子更加胆大妄为。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说明近年来,在个别地区‘买个老婆过日子’的事情渐成风气。 ”

解救“缅女”

    作为瑞丽打拐办专职翻译官,傣族女警官孟玉莲精通傣语、景颇语、缅甸语等语言,是中缅边境知名度很高的“名人”,平时,孟玉莲负责中缅打拐机构会晤及交流的语言和文字翻译工作,即与解救回来的缅女进行交流、做询问笔录时进行语言翻译。“那些被拐卖女孩的经历都特别惨。刚开始的时候,我每次陪她们做笔录都会流眼泪,做一次笔录得哭好几回。”孟玉莲告诉记者。

    鉴于越演越烈的跨境拐卖,公安部及云南省公安厅在云南省河口、瑞丽、章风、勐腊等边境县、市建立了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办公室。与此对接和呼应,边境的另一方也同时建立了4个办事机构。这些办公室和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去过的“缅中木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其对接单位,就是设立于瑞丽的“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办公室”,瑞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林惠明既是打拐办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这个机构的联络官。

    “2008年以来,无论国内哪个省份解救出来的被拐‘缅女’,都要通过我们这个联络办公室移交给缅甸政府,目前,已有489个缅女通过我们这里回国。我们这里总是很‘热闹’,很忙碌。”林惠明告诉记者。

    在林惠明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几大摞厚厚的卷宗,这些卷宗是被解救“缅女”的询问笔录,里面记录着她们被拐卖的经历。

    云南省公安厅打拐队队长李顺琼向记者透露,被拐卖到中国的缅甸女子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只有11岁,亲姐妹同时被拐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李顺琼曾去过众多省份解救被拐“缅女”,在她看来,解救工作意义重大,但是困惑也不少。“有时候,一起解救回来好几个“缅女”,我们女干警和她们都是手拉手走路的,这看似‘亲密’的举动,其实另有深意:我们是怕她们逃跑。”李顺琼告诉记者,一些“缅女”不愿意被解救回国,她们中有的已经和他的“丈夫”有了小孩;有的产生了感情。有些“缅女”是哭着离开买主家的,有的在解救途中又跑回了买主家,有的甚至拼命抵抗,死也不愿意回国。

    “但更多被拐卖‘缅女’的经历非常悲惨,曾经有被救出来的缅女哭着给我们下跪,表达谢意,也有‘缅女’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来中国了。被骗的‘缅女’,大多数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村女孩,也有大学生、技校学生被拐卖到中国的。”

    李顺琼告诉记者,打拐工作干时间长了,会产生“职业病”, “我都做下病了,走在大街上,看见缅甸女子和中国人在一起,就会想,这个‘缅女’不会是被拐卖了吧?”

跨境打拐:艰难中前行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董家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2007年12月,按照国务院制定下发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担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建方担任副组长,省直3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云南省预防和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深入开展反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董家禄表示,近年来,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已成为影响东南亚特别是湄公河流域国家妇女儿童安全的国际问题。云南省边境一线公安机关积极加强与邻国警方的警务合作,与老挝、缅甸、越南等国边境地区警方建立情报信息交流、会谈会晤、办案协作等机制,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05年至2009年底,全省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26名,摧毁犯罪团伙121个,解救被拐妇女835人。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光靠公安部门去打击跨国拐卖,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拐卖人口犯罪活动,比如民政部门、妇联、法院等单位应积极参与进来。”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二处钱亚靖副处长对记者说。

    他表示,《刑法》第241条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到,此法律规定有利于被拐妇女儿童的正常解救工作,但是,对‘买主’却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客观上造成对买方市场的打击不力,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

    董家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打击跨境拐卖妇女犯罪面临两个难点:

    一是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多属团伙作案,犯罪成员众多,且多是单线联系,加之被拐妇女经多次转卖等因素,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二是办案周期长,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因为拐卖妇女犯罪流窜作案特点突出,犯罪战线长,公安机关跨省开展调查、抓捕、解救等工作涉及地区多。

    “面对越来越多的跨境拐卖妇女案件,我们感到压力重重、责任重大,但不管面临什么样的困难,我们都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董家禄表示。

被拐“缅女”笔录

    ——我叫义义野,牙岂族,今年19岁,家住缅甸木果木那木达村。2009年7月2日,我表姐邓几把我带到瑞丽,说是要给我找个赚钱的工作。在瑞丽,表姐把我交给了一个中国姐姐。我和这个姐姐坐了两天的火车,又坐汽车,来到了一个房子。房子里有2个男人1个女人,姐姐指着其中一个男人对我说,以后你就是他老婆了,跟他好好过日子吧,我当时吓坏了,就哭了起来。我求那个姐姐带我回家,可是她不理我,后来,我看见那个男人把很多中国钱交给姐姐,那钱是红色的,一捆一捆的,像红砖一样。

    那天晚上,我就成了那个男人的老婆,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多大年纪。后来,我偷偷给家里打电话,再后来,警察来了,把我送来了这里(瑞丽市公安局)。

    ——我叫万美玲,20岁,家住缅甸仰光。2009年10月,一个缅甸男人说可以帮我在中国找到好工作,把我骗到了中国。一个中国男人把我关在很黑的屋子里,先是用绳子绑着我,让一个一个男人在窗户外面看我。我哭得眼睛都肿了,那个男人见我总是哭,就开始打我,我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是伤……警察把我救出来后,带我去医院治病,后来我知道我得了肺结核,治好病我就被送到这里来了。我一句中国话都不会说,别人也听不懂我说的话,我都快疯了,那天在医院里,警察让我听手机,里面有人用缅甸话问我叫什么名字,听到我熟悉的语言,大哭起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后来我知道,那个说缅甸话的人,就是这里的孟姐姐。

    ——我叫格里里莎,37岁,家住缅甸仰光。2006年5月,我被卖到了中国福建的农村,给一个农民当老婆,那个人又老又丑,对我也不好,总是把我关在屋子里不让我出去。有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跑了出去,我坐汽车到了泉州市,在长途汽车站,我认识了一个姓张的中年人,他每天骑摩托车拉客挣钱。他把我带回家,我就和他过日子了。2008年2月,我为这个男人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我要被送回缅甸了。我惦记在福建的丈夫和儿子,我不想回去。但我知道,在缅甸我的家人也很想我,我也想他们,这真是太痛苦了。

    ——我叫米佳也,19岁,家住缅甸木姐。2009年6月,我和同村的3个姐妹还有另外3个缅甸女孩一共7个人,被4个男人2个女人带到了中国,本来我们说好了要来打工的,但是晚上的时候,他们把我们锁在屋子里不让出去,我们就怀疑是被骗了。后来一个姐妹偷听了那些人说话,才知道我们要被卖到别的地方给中国人做老婆。半夜的时候,姐妹们一起用力,把门锁撬坏逃了出来。刚到外面,我们就被那些人发现了,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四散逃跑,我和别的姐妹跑散了,就坐在一家饭店门前哭,被好心人送到了政府……

记者手记

    “出入自由”的中缅边境

    崔晓林

    抄近路,趟小河,钻栅栏——在中缅边境线上,缅甸边民非法入境现象如家常便饭般平常而简单。记者在边境采访期间,亲眼见证了缅甸边民“不走口岸钻栅栏”的“自由出入”方式。

    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国境线全长503.8公里,作为德宏州的一个县级市,瑞丽的边境线为169.8公里。记者从德宏州官方渠道了解到:“瑞丽与对面的缅甸国家级口岸木姐市之间,有大小渡口和通道36个,是云南边境界碑最密集和渡口通道最多的地段……”但除了这些通道,记者实地看到的,还有成百上千条“民间通道”。

    在这里,两个国家的距离近得令人咋舌:透过边境线上的铁栅栏,你可以清晰看见对面人家晾晒的衣服,而用瑞丽打拐队警官付发云的话说,晚上睡觉,都听得到对面的呼噜声。

    老付告诉记者,瑞丽与木姐之间的边境线上人口密集,村庄密布。在一些地区,边境线甚至“穿村而过”,“在一个傣族村寨,边境线从一户农舍穿过,令这座房子变成了‘一屋两国’。成千上万条田间小路,蜘蛛网一样连接着彼此的村庄,很多缅甸边民来瑞丽,从来不走海关,随便走过农田、钻过树林就到了中国,‘自由’得如同去邻家串门。”

    169.8公里的边境线,除了瑞丽海关两侧约两公里范围内,用铁栅栏间隔开来以外,其余地区均毫无遮拦。2009年12月16日下午,付发云驾车带记者绕两公里的铁栅栏走了一圈,眼前的景象令记者感触颇深:庄严的国界铁栅栏上,到处是人为破坏形成的“窟窿”。一路上,记者看见一些缅甸边民不断钻过铁栅栏,以完成自己的“出国”、“回国”之旅。也许早已习惯了这种方式,他们在“钻进”中国的时候,根本不避讳什么,甚至连记者对着他们拍照,他们都不予理会。

    “中缅两国政府也曾联手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但是,情况时好时坏。我们必须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但我们又不可能在169.8公里的边境线上全线看守,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回来的路上,付警官的脸色一直很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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