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再次提醒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须办理延期

编辑:缅华网 星辰报道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26-10-24 00:13:22 共172人阅读
文章导读 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矿业局发布通知,再次提醒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须办理延期……

缅华网 星辰报道

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矿业局发布通知,再次提醒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须办理延期。

由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矿业局批准发放的石油及石油产品储存许可证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石油相关法规及《实施细则》第119条,须在到期日前两个月提前申请办理下一年度延期。

因此,当局敦促相关持证者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储存许可证延期申请。

如在规定期限之后提交延期申请,将被收取逾期罚款,自2027年1月1日起,每天须缴纳储存许可证费用的2%。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第37/2023号公告,储存许可证到期后如逾期一年未办理延期,该许可证将自动失效并从名录中注销。

来源:NP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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