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映青:从中国工人缅甸伐木看国人畸形的消费观

编辑:李映青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5-09-07 12:24:24 共2313人阅读
文章导读 李映青:从中国工人缅甸伐木看国人畸形的消费观
 
李映青:从中国工人缅甸伐木看国人畸形的消费观
李映青

    2015年1月,缅甸政府军宣布抓捕了100多名在缅北伐木的中国工人,其余近千名工人则翻山越岭逃回中国。

7月22日,缅甸密支那县法院对缅北中国伐木工一案进行宣判,根据《公共财产保护法》第3款,153名中国伐木工被判处终身监禁(20年有期徒刑),另外两名未成年人根据《儿童法》第7款(b)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而仅仅一周后,也就是7月30日,缅甸总统吴登盛签署大赦令,释放6966名服刑人员,其中包括22日被缅判处重刑的155名中国籍伐木人员。这些中国伐木工人31日交还中方返回云南。

    一场引发国内外高度关注的涉外风波,终以较为平和的方式收场。

    但是,8月25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政府与打洛边防派出所下发通知称,“缅甸政府不久将颁布法令,如军警发现盗伐国家林木的行为,可根据缅甸法114款规定,直接开枪射击,不必报告。也不必为射击行为造成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请各村民务必及时相互转告,让村民认识到出境伐木、采矿、盗运木材的危害和严重后果,避免对我国边民造成巨大风险和伤害。”

    由于历史原因,和云南接壤的缅甸克钦邦等各邦一直和中国商人有合作,其中也包括通过砍伐森林获利。2014年4月1日,缅甸政府就正式宣布停止出口本国木材。于是,这一次,中国伐木工人就成为缅甸政府和克钦邦之间博弈的牺牲品。虽然,缅甸政府用“赦免”释放中国伐木工人的方式,避免了中缅两国在外交上的纷争,但是,同时也用重判的方式对中国伐木工人进行了警告。如果缅甸政府真的在不久之后颁布法令,军警发现盗伐国家林木的行为,可直接开枪射击,不必报告,也不必为射击行为造成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一次,中国的商人如果还想通过和各邦合作来砍伐缅甸森林的话,付出的将不仅仅是金钱,而有可能是血的代价。

    这里,我不想对缅甸局势或中缅关系进行评价分析。当我关注着中国伐木工人的命运时,我不时想起我在缅甸和老挝时,当地人都曾经指着光秃秃的山顶对我说,“这里原来都是满山的木头,都被你们中国人砍伐光了!”的确,这些国家接近中国边境的一些区域,曾经的郁郁葱葱正在渐渐变成光秃秃的荒山,中国商人和中国伐木工涌入缅甸,让森林消失的同时,更激起当地人的强烈不满,中国,也正因为某些商人的一己私利,承担着“掠夺他国资源”的骂名。

在缅甸红木酸枝木原木批发市场可以看到成堆的木材

    在缅甸红木酸枝木原木批发市场可以看到成堆的木材

    还记得一句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如果没有日益富裕的国人对黄檀、紫檀、沉香等木头的消费,哪里会有那么多商人和那么多工人不断去冒险!近几年来,中国市场对红木家具的高需求,促成红木木材市场繁荣。大多产于东南亚、非洲的酸枝木、花梨木,成了国内红木市场的主流。其中,采自缅北的红木,占有大量份额。事实上,不仅是木头,还有野生动物、象牙、玉石……所有被禁止走私买卖的商品后面都活跃着中国商人的身影。

市场里随处可见的红木家具

    市场里随处可见的红木家具

    我可以预料,虽然这次缅甸重判中国伐木工人,甚至用缅甸法来告诫那些在利益驱使下试图再以身试法的中国商人和中国伐木工人,但是仍然会有人铤而走险。对未来还有可能冒着重重风险进入缅甸境内的中国伐木工人来说,一旦被缅甸军警发现,将不再有“被大赦”释放的幸运。

    为了避免我们的同胞付出血的代价,让我们从自己做起,改变畸形的消费观,减少对稀有的生物及地质资源的占有欲。我们手上的钱的确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活过得的确越来越好,可是我们的精神世界却很贫瘠,我们应该增加对地球、对环境的关注,提升文化品位,培养人文情怀,让自己的精神世界也富足起来。

    关于作者:李映青,中国日报驻云南记者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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