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国际法院公开听证会前瞻
刘蕴
12月8日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动身前往荷兰海牙,按照计划,她将以当事国(缅甸)代理人(agent)身份出席于10日至12日举行的国际法院(ICJ)公开听证会。而另一方当事国则是西非小国冈比亚,代理人为该国司法部长坦贝杜。
整个听证会流程非常简单,只有两轮口头陈述(oral observations),即:
第一轮陈述
10日上午10点至下午1点 冈比亚发言
11日上午10点至下午1点 缅甸发言
第二轮陈述
12日上午10点至11点30分 冈比亚发言
12日下午4点半至6点 缅甸发言
由此可见,听证会上将看不到控辩双方你来我往激烈争辩的场面。事实上,国际法院此次把当事国代理人招致海牙,目的并非开启正式的法律诉讼程序(proceedings),而是准备在近期内就冈比亚“临时措施申请”(request for provisional measures)做出裁决。
此前,冈比亚于11月11日递交给国际法院的诉请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要求法院判决缅甸作为主权国家犯有种族灭绝罪;第二部分要求法院针对当下局势发布“临时措施”命令。第一部分的最终审判结果可能需要延宕十余年才会公布,而针对第二部分的裁决将会在近期内很快做出。
国际法院的临时措施命令,旨在作出最后司法审判之前冻结局势。冈比亚申请的“临时措施”包括五项内容:
一、“缅甸必须立即……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下列灭绝种族罪行为的发生:法外处决或身体虐待;强奸或其它形式性暴力;焚烧房屋或村庄;破坏土地和牲畜,毁坏粮食和其它生活必需品……”
二、“特别地,缅甸必须确保任何武装……不再实施种族灭绝行为……”
三、“缅甸不得毁坏……冈比亚诉请书中列举的证据材料……”
四、“缅甸和冈比亚……不得加剧和扩大诉请书范围内的现有争议……”
五、“缅甸和冈比亚必须在临时措施命令发布后4个月内向法院递交相关报告”
如果国际法院在听证会之后发布临时措施命令,执行临时措施则主要取决于当事国缅甸的意愿。在若干案件中,有关国家拒绝接受或无视有关采取临时措施的命令。例如,1993年波黑诉告南斯拉夫案启动后,国际法院在5个月内两次发出临时措施命令,就是因为当事国在第一次命令之后未能执行临时措施。
可以想见,2019年12月10日昂山素季将现身国际法院,这必然成为缅甸历史上的重要时刻。正如历史学者丹敏吴所说:“听证会……将产生许多计划之外的后果,特别是族群民族主义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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