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年代——民族的源起
李楠
本文继续介绍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的民族主义理论。18世纪末欧洲发生了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革命,一是1760年开启的英国工业革命,二是1789年开启的法国大革命,二者分别带来了物质层面的颠覆,和观念层面的颠覆,不仅改变了欧洲,也改变了世界。
民族作为一个建构出来的观念上的东西,要对其考察必然绕不开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在人类历史上至关重要,不只在于它在当时推翻了法国的王权,关键在于,法国大革命带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观念变迁,也正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民族”作为一概念,开始真正在人类历史上发挥重大作用。
首先,法国大革命带来的一个观念变化是政治观念的变化。简单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人民主权。人民主权的对立面是君主主权,大革命就是要用人民取代君主,来作为国家内部最高权力的来源,也就打开了一种全新的对于正义政治秩序的想象:大革命一来,就只有人民自己统治自己,才是正当的政治秩序,君主来统治臣民,就变成不正当的了。后来我们知道,在这场冲突中,随着路易十六被处死,人民主权获胜了。随着人民主权的获胜,民族概念也就出现了。要理清其中的缘由,首先要对君主制有一个辨析。
现代人对君主制通常有着一种误解,以为这是一种把人当奴才,让人效忠君主个人的制度。实际上,君主制要求的是要效忠君主这个职位,以及这个职位背后所代表的一套秩序。君主个人也是要效忠这套秩序的,否则人们就会指责他不配做个君主。因此才会有“昏君”这种概念。大革命之后的人民主权就不一样了,它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大家共同投票,表达出共同的意志,决定自我统治,制定宪法。通过投票来制宪也需要一个前提,就是每个人都得在某种意义上是同样的,只有这样,投出的每一票才是等价的,投票这个事情才有意义,否则投票就没意义了。
问题在于虽然人民主权规定了大家是“一样的”,但是现实中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各种差别。所以,还是需要找一个既不破坏人民主权的原则,又能够清晰区别不同人类群体的标准。只有有了这个标准,才能用它把别的国家的人给区分出去,将别国干涉本国内政的可能性排除。另一方面,君权的奔溃迫使国家需要寻求新的动员方式,让大家完成从忠君向爱国的转变。不然如何建设新的国家,如何抵御外敌入侵?
所以,“民族”概念就被构建出来了,这一概念不是服务于建立封建王国,恢复君主制的,保证了平等的延续。同时,它还能有效团结一国的人民,释放出强大的爱国热情。此后,法兰西民族,德意志民族就成为了在王权崩溃后团结法国人和德国人的纽带,随后别的国家也开始效仿德法两国,构建出了自己的民族。在那个年代,“民族”也是民众的总称,国家是民族政治精神的体现,也是由全体民众集合而成的,拥有独立主权的政治实体。“民族”含义被表达为“国家、民族、人民”,民族与语言、族裔或其他类似因素是无关的,虽然语言、族群等这些因素可以增加民众的集体归属感与认同感。但如果放到当时的时空条件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对“民族”的解释是出于现实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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