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牛与水牛的对外贸易活动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经济 发布于2021-04-26 14:38:21 共6745人阅读
文章导读 介绍近几年来缅甸活牛与水牛的对外贸易情况。缅甸多年来将耕牛、水牛等视为“重要物资”,不允许出口,活牛与水牛对外贸易都属于非法的贸易。当时缅甸的耕牛、水牛等曾出口到中国、泰国及孟加拉国。

缅华网 伊江树报导


4月23日《缅甸之光》报刊登了一篇署名文章,介绍近几年来缅甸活牛与水牛的对外贸易情况。

缅甸多年来将耕牛、水牛等视为“重要物资”,不允许出口,活牛与水牛对外贸易都属于非法的贸易。当时缅甸的耕牛、水牛等曾出口到中国、泰国及孟加拉国,据悉,出口到中国的活牛、水牛每年达到100多万头。但由于边境一带的治安问题、交通往来困难等问题,使缅甸牛与水牛的养殖者们没有从这活牛贸易中获得应得到的利益。

经济暨贸易部于2017年10月9日发出通令49/2017,开始允许活牛与水牛合法出口,之后一直到2020年9月为止,共有53多万头牛与水牛合法出口,创汇6亿6200万美元。

虽然允许活牛合法出口了,但活牛非法出口交易的情况仍然存在。为使这活牛出口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效益,养殖者及合法出口者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根据民众们的反映,为解决这非法出口的问题,决定与中国政府方面就这合法出口问题进行协商会谈,合法规划有关行业的工作,饲养暨医疗局与贸易局进行一番协商后,于2020年11月20日暂时中止边境活牛出口工作。

这时本来由合法渠道出口活牛的公司们,只好申请将牛与水牛由边境地区重新运回内地。这时饲养暨医疗局与贸易局在会商后,对有关牲口进行体检,注射预防针等特别护理工作后,允许重返回内地。但有的公司没有返回内地而由非法渠道输送往中国,也有的公司就在木姐当地继续饲养着这些牲口。

与缅甸进行牲口贸易最多的邻国就是中国了,只有尽快地重启两国之间的合法贸易出口渠道,才有可能消除非法出口现象,也才能更好地维护本国商贩及伺养者们的合法权益。活牛作为出口物资,还是鲜肉产品,或是作为养殖牲畜,从一个地区运往一个地区时,要杜绝疾病传染的现象,有关工作条例SOPs已由饲养暨医疗局加以制定颁布了。另外2020年1月18日也与中国海关当局GACC签订了“缅甸向中国出口活牛时所需要维护观察的卫生条例”这么一个条约了。

根据与GACC签订的条约,为检查活牛的8种传染病,有关实验室已提高了有关检疫水平,对机关员工们的业务水平也进行了培训,所需的化学试剂Chemical & Reagents也已进行补充装备完毕。按照条约已完成准备工作的情况也已通过外交渠道向GACC通报了。中国方面的GACC能尽快地来检测有关准备工作,两国之间的双边的合法贸易(bilateral legal trade)能尽快启动,非法的活牛贸易交易才能减少已知消失。这些非法交易活动消失了之后养殖者们及有关商贩们也才能获得合法的收益。

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活牛贸易中主要有关的牲口疾病防疫措施有,牲口控制检疫站(AQS)的周边直径10公里的范围规定为口蹄疫杜绝区,直径100公里范围的区域规定为口蹄疫控制区,由AQS(检疫站)到边境口岸117公里的路程中,左右两边各3公里的区域规定为疫情防护区,这样大规模的防护规定就是为了彻底杜绝牲口疾病的传播。

国家方面在允许活牛出口时,考虑到不能影响国内的生产资源,所以对活牛与水牛的登记工作也在全面落实之中。“由商贩转变为生产者”,“活牛出口应为国家创益”这两口号也提出来了,为使商贩与养殖者们共同从事活牛与水牛的饲养工作,有关宣导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目前贸易活动中,只允许出口5周岁以上的阉割的成年牛出口。在短期内要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肉牛还需要多加努力。同时,目前缅甸还只与中国协商有关活牛出口出口的贸易事宜,但根据市场规律,要发展这活牛出口贸易,还应与其他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同时进行这出口贸易谈判工作,这才能使这活牛出口贸易有更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为养殖者、商贩及国家方面都带来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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