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议会以374票对1票通过追究国民人权委会部分成员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6-09-28 11:41:37
共1092人阅读
文章导读
人民议会以374票对1票通过追究国民人权委会部分成员
缅华网:华轩报导
人民议会9月26日举行例会以374票对1票通过一项法案,追究缅甸国民教育人权委员会部分成员。
9月22日,仰光省杜榜选区人民议会代表吴泰温昂向议会呈交一项紧急动议,就仰光省叫直牙市镇40条街一间裁缝店虐待两位女家佣案,要求对缅甸国民人权委员会的工作状况进行审查,获得16名人民议会代表的支持。最后以374票赞成、1票反对、8票棄权利,获得通过。
对此,人权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吴佐温表示,“我们的委员会不象其他国家的人权委员会一样,能够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追究、裁决;只能是根据相关部门需要提出建议。因此,我们只有通知仰光省警方措施”。
16位人民议会代表 是以平常心对此动议的支持,并不是指责委员会犯了错误,只是希望委员会能够更加胜任,重新聘任年纪在60岁以下的人士担任更为合适。
人民议会军方代表昂辛敏少校指出,“部分委员会 成员缺乏和相关组织单位沟通合作,形成采取对罪犯调和的态度。此外,我们还需要立法以保护国民不受暴力攻击”。
0
0
上一篇:
缅甸新投资法草案提交议会讨论
下一篇:
茵莱湖浮岛上的番茄之梦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