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仰光城开发项目“市政厅”会议全文--根据录音整理翻译(连载六)
主持人:“我总结一下刚刚所说的监督者要做的工作,即NYDC要做的工作---政府该做的事情由NYDC这样的大众公司来执行对吗?欢迎大家对这个环节的内容提问,可以有三位提问。”
提问一:
大家好,我是苗敏(Myo Myint),是缅甸建筑开发商协会(MCEA)的秘书长,但是以个人名义提问“新仰光城项目,如果真的能够实现的话,刚刚您说创造200万人就业机会,不论是看选票或民众方面都是值得高兴的,吴登伟(潘继泽)开发的FMI,Star City项目等都在江的对岸,主要是交通拥堵问题,现在兰达亚已经有四座桥了,还是照样堵车,另外丹玲(沙廉)大桥也是有两座大桥,现在要开发的新城只要建两座新桥,有谁能保证新城的这些人不会来仰光城区?如果来仰光城区的话,这两座桥应该就不够了,另外一个是交通倒是顺畅了,会不会是像内比都城市一样没有人呢?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像开发内比都首都时,大家都得到了工作,完工后没有什么居住的人在那边。
在仰光建设局下属的住房处,以及建筑协会讨论德贡东镇、德贡前镇,有很多空地都是连在一起的,我是一名工程师,现在要开发的地区土质不是很好的,另外潮水涨落时要得做防汛挡墙,前面说到的水电路等,很多基础设施都是不齐全的,兰达亚的瑞林班工业区到现在电都不够用。
我想问的就是为何不做现有的这些新城,却要去开发仰光西南区?另外在那边的开发成本是很高的,那边可能交通不拥堵,到时连接仰光城的合适的通路有没有仔细考虑过了?现在的仰光老城区都还没有足够的水电,生活饮用水YCDC都还无法全部供应,还得自己打地下水来用,在那边的水电真的会OK吗?新城与老城之前应该要有一个缓冲带,省长曾经说过新仰光城开发所得的收入,用来维修仰光老城区,为何不考虑优先完善老城区的这些地方?老城区常常淹水,生活用水不够用,常常停电道路也不好,交通很拥堵,是否应该先解决老城区的问题,还是该去开发新城?”
提问二:
(接下来的问题是吴当鼎老师提问):“首先听了很多讲解后,对NYDC有了更多了解,民众比较关心的是NYDC是要做监督者(regulator),我很认同这样的做法,我本身经历的例子就是通讯方面,也是以资产来招投资商,同样以PPP模式,政府不需要出钱就完成了,当时面临的就如潘继泽先生现在面临的一样,没有清晰政策投资商也不会来,要给投资商们各种保证,现在听了很多潘先生就好像要得打保卫战一样,如果真的站在了监督者(regulator)角色就比较简单了,现在的问题是否公开透明,为何用某种方法来实施,我只有一个意见、也可以说是提问:NYDC如果是要做监督者(regulator)的话,就是公开做监督者(regulator)的角色吧?这是我以前做过的经验,但是我们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为了能够得到想要的基建,我们当时就委托了一组顾问团,也到达了我们想要的目的,我的建议是NYDC应该再成立一个管理公司代表政府来做事,另外一边的顾问团,不管坐在什么位置,这些问题就会没有人问了,NYDC不是在做项目,只是负责招投资商,这就是我的问题及建议,谢谢 ! ”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
“您的问题我回答的后就会很清楚了。NYDC不是监督者(regulator)而是只是实施者,执行者在省政府的各局机关里,他们也有一个任务,他们规定了任务,NYDC只是来完成这些任务,作为监督者(regulator)是单独有新仰光城开发委员会,该委员会有11人。
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政策,征地及道路等,与中央政府内比都相关部门的联系,根据需要而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我想表达的是NYDC只是执行者,因为这是缅甸第一个这样操作的项目,会有不同需求出现,根据出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地回答解决。例如YCDC(仰光市政发展委员会)管辖范围下的仰光城与NYDC开发的新城要如何区分?
YCDC的相关法律也会在新仰光城里同样套用吗?答案是能套用的就会沿用,但是有些东西是新的,我们先尝试着用,如果成功了这些就可以拿到YCDC管辖范围使用。
公司治理的情况,我们目前有22位员工,每位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其中有一些规定,如果员工受贿的话如何处罚,政府部门目前还无法签订像这样的劳务合同,省长很欣赏这样的做法,以后可以考虑套用到政府部门,刚刚的问题是,关于现在的法律完善了吗?答案很简单,法律还没有完善,如果要等到法律完善了才来做的话,我们的工作会严重滞后,边做边完善相关手续,我们欢迎各种批评,但是相关的批评应该是正面的批评,如果是不怀好意的批评的话,我想这个应该是错的,这是我想解释的。
另外关于跟中交建的合同签订文件,我们会跟大众公开,到时您们可以尽管批评,这个交易对国家好吗?或者这样的合同影响到国家的利益,您们都可以来批评,今天我不好在这里说的原因,是因为合同还没有洽谈完毕,等协商完后就会公布,这样才会知道签订的合同好不好。”
主持人:非常感谢!接下来我们前往第三个部分讨论,到时再开放问题。
观众:刚刚问的问题还没有回答,请问做过恰当的评估吗?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我们不止做了社会经济、公共交通、灾害控制评估报告,包括可居住性的城市(livable city)评估。”
主持人:前面老师问的是新城的居民来老城区的影响也评估过吗?双方的交通来往同道会足够吗?
潘继泽U Thein Wei@Serge Pun:“目前只规划了两座大桥,等开发了一段时间后,可能会需要更多的大桥,在国际上其他国家说到新城对岸,通常都会有7至8座大桥,要一步一步的来,目前的规划是从基敏带大桥(Kyi Min Daing bridge)建六车道的大桥,兰达亚大桥(Hlaing TharYar bridge)要建设4车道,现阶段应该够用了,什么时间需要增建大桥,这些都会提前考虑的。我们能够助力老城区多少,这是现在无法说的,老城区的部分不在政府给我们工作职责的范围,所以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刚刚说的新仰光城不会交通拥堵,不是随便说的,这是我们能做的,没有交通拥堵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是要有足够的公共道路,车辆与道路比例合适的话就不会有堵车问题,第二是如果真的有交通拥堵出现,从A点到B点坐公交车10分钟就能抵达,大老板坐私家车的话需要半小时,这个就是您自己选择了,我的责任是10分钟内坐公交车到达,这就是我们公共责任。”
主持人:我们先进入第三个阶段讨论,待会再开放问题,现在的环节是资金投入的部分,债务股权融资(debt equity financing)里面,为何我们只选择了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这样做有什么优势?请老师们讨论。
吴瑟亚度U ZaYarThu:“两者之间都各有优缺点,在座的也有经济学者专家,也有企业家,相信大家都很了解了,我只是回顾一下: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指的是用借款来做,不用给股份,在自己的工作范围里别人无法干涉,但是有利息问题,有很高的利息,我们有能力偿还吗?虽然操作自由,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不太自由,所有的风险都是要得自己承担。
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的话自己要得给出一部分股份,投钱的对方要给他们话语权,如果合作伙伴不好的话,可能会有问题,有一点是好处是大家一起来承担风险,如有损失的话双方都会损失,另外要考虑的一点是,不能只看投资方的资金,还有看投资方的专业能力,刚刚如潘继泽先生说的,前期投入要花50亿美金左右,实际只有700万美元左右,启动资金太少,只有开办公室的费用而已,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做呢?
如果采用了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模式的话,对方投了好几十亿美元的话,我们就没有什么股权了,可能就只剩0.1的股份了,不可能只是采用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模式,有点像BOT模式,建设经营后移交,有点像迪洛瓦经济特区模式,有些法律要得为他们(投资者)专门制定,虽然说是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模式,但也不可能给投钱的人所有股份,目前有钱的有中国、日本等,因为有George Yeo参加可能会有新加坡的资金进入,还有George Yeo的物流公司参加的话,可能会有香港的资金流入,我个人认为执行者NYDC的规定条例是很重要的,如何做是很值得大家期待的。
如果是50年的话,就好像给了香港,90年之后的就好像要被收复了一样,不用90年,用30年做完的话,我认为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里面是Surge Pun(潘继泽)是最关键的,就如苹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已经过世的乔布斯(Steve Job)一样,也好像亚马逊(Amazon)一样,他的专业团队会继续运作。这里面有George Yeo曾经说过跟Surge Pun(潘继泽)是1990年代左右就认识了,从Surge Pun(潘继泽)的人际网络建立来的团队,如果Surge Pun(潘继泽)先生换到其他工作岗位的话,这些工作会如何继续下去?如果我是投资商参与股份,我肯定会考虑这些事情,就如乔布斯不在了的话,苹果公司的股份可能会降低一些,Jack Ma(马云)如果不做的话,阿里巴巴的股份肯定会下降的,如果潘继泽不在的话,有没有后辈能够接这些工作的人?”
主持人:很感谢!接下来由请吴叶敏度发言。
吴叶敏度U Ye Myat Thu:“我个人的话比起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更喜欢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为什么呢?刚刚吴瑟亚度先生提到我们不止是找投资商,还要找专家们,而且他们愿意来。刚才吴当鼎老师提到,来投资的人要值得信赖,更要持续性发展(sustainable)。
未来我们可以如何持续性的发展呢?
举例说我们要建一家酒店,我们只考虑多少房间会有多少收益,如果在局势情况改变下,没有得到预期收入,通常都会有潜在的风险,这些工作也不是马上就能完成的工作,另外还要得到投资者的信心。
还有我们的央行行政管理手续也是比较麻烦,外资的资金流入在程序上也是麻烦,都会有不同层面的风险,在现有的挑战里如何超越这些限制,如果跟外资答应了一些事,不是因为自己能掌控的原因而违约了的话,那该怎么办?因为我自己也是做生意的,有些时候外资来缅甸投资了半年、一年了,有些决策到现在都没有结论的话该怎么办?
我们国家的政治决策常常不稳定,时常有改变,关于资金投入的部分,这就是我想分享的。”
主持人:很感谢接下来由请吴温凯老师发言。
吴温凯U Win Khaing:“关于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及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部分,刚才潘继泽也说过,您们在做的事情有点像哥伦布港口城市一样,现在要做的中交建集团也是曾经在哥伦布港口城市做过项目,应该是做的BOT模式,也可以叫PPP模式,土地长期租借给他们,这里面我担忧并想知道的是,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外国人不可以持有土地,MIC的规定只能租用土地50+10+10年,像水供应的话,可能20至30年就可以转给NYDC了,还要包含住宅项目,中交建集团只有在这些有利润,有住宅楼开发的话,要用什么法律来制定,像Golden City楼盘都有问题,很多人不敢买,因为产权只有70年,新加坡则是90年,这些年限慢慢的减少了,40至50年后价值就会降低,另外在PPP模式里,政府什么钱都不用出,但是担忧的是他们会用BOT模式盖大桥或水电供应,现阶段回款是不确定的,由谁来做这个需求保证(Demand guarantee )及收益保证(Revenue guarantee)。
就如吴叶敏度刚才所说的,所有的风险都转移到私营企业吗?或者是政府保证会有多少工厂及居民来用这些水电等,每年会有至少多少MVA电力来使用,我担忧的是:我们做了保证后,这些钱要得自己付,开了这些保证函后,如果没有这样实现政府就得买单了,私营企业会把这个风险转移给大众,刚才潘继泽先生说的,目前建设合同还没有签订,这些风险如何掌控的是最关心的。”
译者注:潘继泽先生作为缅甸资本市场第一人:第一位引导缅甸企业到海外借壳上市融资的企业家、旗下旗舰企业FMI作为缅甸股市仰光证券交易所第一家上市公司,以及缅甸第一家公司合营上市企业MTSH的董事长,下期将看潘先生如何回答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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